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北仑区目标管理考核办关于印发2019年度北仑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9 21:02:18 来源:北仑区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有关单位:

根据《2019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仑委办〔2019〕87号)精神,现将《2019年度北仑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考核指标的各项要求贯彻执行。

北仑区人民政府办           北仑区目标管理考核办

2019年8月29日

2019年度北仑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

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宁波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甬政办发〔2019〕45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有关单位(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今年,区考核办将政务公开列入日常工作指标内容进行考核,包括6项一级指标内容:主动公开、载体建设、政策解读、舆情回应、依申请公开、基础工作,17项二级指标内容,另设加减分特别项(具体见附件2)。

三、考核时间

考核于12月进行,各单位在12月上旬完成自查自评工作,整理好相关台账资料,做好工作总结。

四、考核分值

政务公开考核计入区目标管理考核总分。考核分=基础分得分+综合加减得分,最终换算相应分值,计入年终目标考核。基础分得分(总分为100分)根据基础分评分标准确定,同时,根据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予以综合加减赋分。

五、考核方式

政务公开考核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结合自查自评,季度通报和第三方测评,最终得出考核结果。

六、考评结果运用

评分内容主要由加分和扣分项目并结合各单位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和质量统计而成;加分的单位数量控制在30%以内,加分不超过得分指标分值的30%,同时,对15%的工作完成相对落后的单位予以扣分。

附件:仑政办78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