仑流管中心〔2023〕2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现将《北仑区2023年度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发给你们,请各街道、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波市北仑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2月13日
北仑区2023年度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根据《北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六促六优”发展战略和“基层基础建设年”的目标,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推进流动人口市民化,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规范流动人口动态管理,实现流动人口精准服务,切实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成员单位工作主体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单位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交通局、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开发区商务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社会治理中心、区委组织部(区“两新”工委)、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办、区文明办)、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区信访局、区委编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区传媒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二、考核办法
采用定量考核办法。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级有关部门按照考核评分细则进行量化评分,基本分为100分。折合的目标考核得分按区《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标准》执行。
三、考核要求
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级部门要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工作主体责任,切实按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职能,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根据当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和新特点,不断深化法治安全文明宣教培训活动,加强融合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拓展量化积分应用场景,改善流动人口居住条件,开展特色亮点工作创建,及时发现、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总结创新经验,推广先进做法,切实提高我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关于印发北仑区2023年度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