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1-08-18     浏览次数: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制定《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令第124号),北仑区卫健局掌握的医疗卫生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一、公开信息分类

(一)信息分类  

北仑区卫健局的政府信息包括法定公开目录和补充公开目录两大部分,分二级类别设置。目录详细分类见附表一。   

(二)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索引号 信息名称 生成日期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责任科室 责任单位

1、信息名称  

简要描述北仑区卫健局信息内容。  

2、公开方式  

公开方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公开信息目录仅限于主动公开。  

3、发布机构  

北仑区卫健局信息的发布机构为北仑区卫健局各职能科室和相关直属单位。  

二、公开方式  

北仑区卫健局政府信息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北仑区卫健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北仑区卫健局信息公开目录》(见附表一,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本《指南》下款“公开形式”中所列的查阅方式查阅《目录》。  

2、公开形式  

(1)网上公开形式。北仑区卫健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北仑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2)公众查阅点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北仑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北仑区档案局和北仑区图书馆的公众查阅点查阅政府公开信息。  

(3)便民信息亭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全区各便民信息亭查阅政府公开信息。便民信息亭具体分布地点参见附表二。  

(4)其它形式。北仑区卫健局采取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微信“健康北仑”、新浪微博“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健康局”)等其他辅助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北仑区卫健局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公开范围  

区卫生健康局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办理机构为区卫健局政策法规科。  

外国人和外国组织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根据国际法规定的原则,按照对等的原则处理。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或者涉及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它内容的,北仑区卫健局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2、受理机构  

北仑区卫健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北仑区卫健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6782058,传真:0574-86782061,

地址:北仑区闽江路629号,邮编:315800。   

3、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北仑区卫健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宁波市北仑区卫健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三,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北仑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下载。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  

申请人向北仑区卫健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采取以下三种方式: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北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https://app.ning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4)直接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填写后网上提交即可。

(2)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北仑区卫健局办公室(北仑区新碶街道闽江路629号)当场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书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写。  

(3)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以方式(1)或(3)提出申请时,受理机构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接受核实。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4、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公民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宁波市北仑区卫健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宁波市北仑区卫健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5、申请办理及期限

区卫生健康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区卫生健康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分管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6、收费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北仑区人民政府投诉和举报。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5〕127号)规定,也可在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上进行投诉和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即在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需提起行政诉讼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在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工作机构  

宁波市北仑区卫健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是北仑区卫健局综合科,有关信息如下:  

联系电话:0574-86782060,传真号码:0574-86782061,通信地址:北仑区新碶街道闽江路629号,邮政编码:315800,电子邮箱地址:nbblwsjbgs@126.com。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夏令时:8:30-11:30,14:00-17:30;冬令时:8:30-11:30 ,   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公交路线:疾控中心站(710路)

附件一:宁波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北仑区卫生健康局).docx

附件二:宁波市北仑区卫健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