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英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利害关系人:
由本局调查的宁波英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存在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行为一案,已经调查终结,现将本局拟撤销登记的事实、理由、依据等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宁波英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11月9日关于鲍小妍的股东登记及梁世青的财务负责人登记(备案)存在虚假登记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之规定,我局拟撤销宁波英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11月9日关于鲍小妍的股东登记、梁世青的财务负责人登记(备案)。
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胡燕玲、莫燕霞
联系电话:0574-89286807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