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实施办法》(甬医保发〔2021〕52号)、《宁波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实施办法》(甬医保发〔2021〕53号)有关规定,已终止宁波市四季康来医药有限公司大榭店等9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定点医药机构名称 |
1 | 宁波市四季康来医药有限公司大榭店 |
2 | 宁波市北仑区新碶友康大药房凤洋店 |
3 | 宁波市四季康来医药有限公司北仑红联店 |
4 | 宁波市四季康来医药有限公司北仑康泰店 |
5 | 宁波市北仑区合宅大药房(个人独资) |
6 | 宁波辰星家家好医药有限公司北仑高凤路分店 |
7 | 宁波大榭开发区科民大药房有限公司 |
8 | 宁波市北仑区恒大药房 |
9 | 宁波北仑怀仁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特此公告。
宁波市北仑区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