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保修金转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08 09:03:45 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凯旋华庭 (小区)全体业主及相关单位:

    由  冠泉置业(宁波)有限公司  开发建设的  凯旋华庭  项目,于 2014  5 月综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目前本小区保修期已满,经查开发建设单位已注销,保修金本金余额 4017844.78元。

根据《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以及《宁波市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因解散、破产及其他情形,致使建设单位不存在的,物业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门户网站、该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0日。公示期满后,按照国家、省规定,将保修金本息余额转入该物业管理区域专项维修资金账户。

现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将进行转存,公示期限为 2025 811日至 2025  9 10。对此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北仑区房产市场和物业管理中心提出。书面异议应当载明不同意转存的理由、异议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及房屋坐落等内容。业主有异议的,应同时抄送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及社区居民委员会。

附件:建设单位注销证明、首套房证明。

邮寄单位:北仑区房产市场和物业管理中心

邮寄地址:北仑区新碶华山路768号222室

邮政编码: 315800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