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5388X/2025-214300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通知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07-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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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07-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关于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我局于2024年4月26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仑农(宅)罚决字[2023]第005号),并于同日当场送达。

经我局案件复核,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仑农(宅)罚〔2023〕第005号)存在事实不清情形。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仑农(宅)罚决字〔2023〕第005号)。

特此公告。


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