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K16057891F/2025-214805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城市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 |
索引号 | 11330206K16057891F/2025-214805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城市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有序推进我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根据《宁波市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甬建发〔2024〕105号)以及《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甬财建〔2025〕538号)等文件要求,拟于近期组织开展我区中央财政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31日。
二、补助范围
补助资金支持范围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新建、升级改造等),需取得北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且未享受过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中央住房租赁试点奖补资金。
三、补助标准
(一) 新建类项目按合法建筑面积给予不超过800元/平方米的补助。
(二) 升级改造类项目按合法建筑面积给予不超过300元/平方米的补助。
四、监督管理
本次补助资金用于支持我区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及升级改造,申请单位应建立“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严禁挪作他用,不得从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3564
附件:
1.2025年北仑区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
2.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保障性租赁住房)申报材料
3.承诺书(样板)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7日
附件1:
2025年北仑区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
申请 奖补企业 信息 | 单位全称 | (盖章)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签名) | 联系电话 | ||
申请 奖补 项目 基本 信息 | 项目名称 | |||
项目地址 | ||||
项目认定书编号 | ||||
保障性租赁住房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规模 | 套(间) | |
概算中工程费用 | 万元 | 项目类型 | ¨新建 ¨升级改造 |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建设内容及建设计划(突出特色亮点) | ||||
区住建局审核意见 | (盖章) 2025年 月 日 | |||
区财政局审核意见 | (盖章) 2025年 月 日 |
填表日期 2025年 月 日
附件2:
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保障性租赁住房)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
申报企业: (盖章)
序号 | 所需提供材料 | 是否提供 | 备注 |
1 | 申请表 | □是□否 | |
2 | 项目认定书 | □是□否 | |
3 | 项目立项文件 | □是□否 | |
4 | 项目概算报告 | □是□否 | |
5 | 承诺书 | □是□否 | |
6 |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 □是□否 |
附件3:
承诺书
2025年北仑区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有关规定我们已知悉。我单位经审慎研究,决定申报××××××××项目,并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所得补助资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
二、严格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信息和进度数据,保证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三、积极配合相关检查审计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
如违反承诺,将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项目名称:
数据填报联系人:
手机: 座机:
项目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