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510XB/2025-213190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通知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北仑分局
成文日期 2025-06-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索引号 1133020600295510XB/2025-213190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通知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北仑分局
成文日期 2025-06-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迁移户口告知书

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现公告如下:

*亚娥,户籍地址:北仑区大榭街道金色海湾*幢*单元*室;

上述人员因户口所在地房屋所有权已转移,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请至大榭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户口迁移登记;如有异议,可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陈述和申辩。

本公告期限为10日。公告期满后3日内未办理迁移登记、未提出陈述申辩或陈述申辩未被采纳的,公安机关将直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榭南派出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