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45102/2025-212720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5-05-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教育
索引号 113302060029545102/2025-212720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5-05-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教育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北仑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仑教〔2025〕33号

各中学:

为全面贯彻教育部阳光招生工作要求及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35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宁波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甬教基〔2025〕88号)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有序做好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全省统一考试工作(以下简称“中考”),深化高中段学校招生改革(以下简称“中招”),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北仑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发展素质教育,进一步健全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学校优质特色发展,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成长。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时间安排

2025年全省统一命题的中考计分考试科目、时间、分值和形式如下:

以上学科笔试均采用答题卷答题,考生在考试中不得使用计算器。各学科考试公布成绩保留整数位。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测认定手部残疾、重度弱视或持有手部残疾证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区教育局核定,可免予考生科学实验操作测试,其科学实验操作测试成绩按“中考科学学科笔试成绩×0.063”(实验操作测试总分10分与科学学科笔试总分160分比值)计算后判定等第。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测认定听力残疾或持有听力残疾证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区教育局核定,可免予考生英语听力考试,其英语听力考试成绩按“中考英语学科笔试成绩×0.2”(英语听力考试总分20分与英语学科笔试总分100分比值)计算。

(二)成绩发布及复核

中考成绩发布时间为7月1日。考生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初中学校提出成绩复核,由学校在规定时间统一向区教育局复核。成绩复核主要核查成绩处理各环节有无差错,不重新评卷。考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不查阅试卷。成绩复核结果由学校告知考生。

(三)志愿填报

1.2025年,北仑区志愿填报采用“三个批次、平行志愿”方式。

2.报考志愿根据高中段招生学校类别分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含技工学校)两类。另外,3+4试点项目和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提前录取,一经录取,其他学校不再录取。

3.填报志愿必须规范、慎重,须明确报考志愿情况。填报时应符合相应高中段学校对考生综合素质测评水平的要求,报考志愿一旦确定,一律不得更改,涂改作废。考生于6月13日前在北仑区中考中招管理系统上完成志愿填报。

4.各校必须认真负责地指导学生填报志愿,但不得强迫、命令或代替包办,志愿应由考生和家长自主决定。《志愿确认表》必须由考生和家长签名,不报考招生计划内高中段学校的考生和家长也应在《志愿确认表》中的相应意见栏中签名。

三、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

(一)计划招生

科学编制招生计划,原则上按本年度初中毕业生100%升入高中段学校的要求。2025年我区高中段学校班额一般不超过50人。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二)录取批次

2025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实行三个批次录取。第一批次为北仑中学18班(其中“育英班”1班48人另行招生)、柴桥中学13班(其中“文创班”2班)、泰河中学5班、明港中学4班(其中美术特色特长班1班)、滨海国际合作学校6班(其中公办班4班、民办班2班)、大榭中学1班、新碶高级中学3班。第二批次为柴桥中学6班、泰河中学7班、明港中学12班(其中美术特色特长班1班)、滨海国际合作学校2班(民办班)、大榭中学5班、新碶高级中学5班、北仑职高25班以及区外普高。第三批次为市中职技工学校。

滨海国际合作学校民办班(日语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由学校自主招生。

(三)录取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遵循考生志愿顺序的原则;

3.城乡统筹、全区统招与优质示范普通高中部分招生计划指标直接分配到校相结合的原则。

(四)录取办法

2025年各类高中段学校招收录取新生时,继续把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前置条件,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中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录取中出现总分相同时,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和数学两科总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总分、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五科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被前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按报考志愿顺序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已被录取的志愿,不得要求顺延至下一志愿或退档改投到其他志愿学校。

落实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招生。2025年,北仑中学实行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招生政策,其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根据招生计划实行统招录取。北仑中学分配名额为普通班招生计划的70%,按各初中学校中考报名人数在全区各初中中考报名学生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实行最低分控,原则上分配到校的名额录取率达到95%。余下的招生指标及最低分控后收回指标实行按学业成绩全区统招。定向分配学生须为在我区同一初中学校具有完整3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且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品德表现为良好及以上,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科学能力等第原则上应为2A2B及以上。初中有转学记录、有处分未被撤销或有违法行为的考生,则无定向分配招生参与资格。

(五)做好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1.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北仑中学可继续实施强基计划,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之后由学校组织实施,招生计划4班。

2.推进学校特色多校发展。推进我区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多样化发展,优化普高学校特色招生管理。具体特长生招生办法详见附件3。

3.做好中外合作项目招生。滨海国际合作学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计划90人。学生应参加2025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录取中所占权重不低于30%,如要组织测试,时间不得早于5月下旬。录取前,需将备录取名单报区教育局审核。

4.探索日语教学办学试点。滨海国际合作学校日语班,招生计划100人,自主招生。学生应参加2025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录取中所占权重不低于30%,如要组织测试,时间不得早于5月下旬。录取前,需将备录取名单报区教育局审核。

(六)做好中职(技工)学校招生

推进区域中高职一体化改革,深化中本一体化贯通培养试点,持续提高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招生比例,中职学校五年制招生计划数占招生计划总数55%以上。深化职普融通育人模式改革,在北仑职高举办职普融通班2班,共84人。(职普融通育人方案详见附件4)。市中职技工学校招生由市统筹实施。

(七)做好中考各项加分工作

归侨及华侨子女、父母至少一方为港澳永久居民的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在民族乡镇配置的学校完整接受义务教育的少数民族户籍考生在中考总分基础上加6分投档。现役军人子女在中考总分基础上加6分投档,具备其他条件的军人子女按《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执行(省厅如有新文件,则按新文件执行)。符合条件的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加分具体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考生在各类项目中具有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大一项加分分值计入中考总分,不累计加分。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阳光招生”运行机制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工作要求,加强对中考中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监督。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报考资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高中段招生管理

全面落实招生工作“十个严禁”要求,任何初中学校未经中考,不得向高中段学校(包括技工类学校、成教机构和院所等)输送生源。规范高中段学校收费行为,严禁收取择校费、占位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等行为。所有招生类型均须线上录取,严禁任何形式的线下招生、提前招生、违规补录、擅自承诺等违规招生行为。强化高中段学校新生学籍审核工作,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人数相一致。8月31日前要将学生信息录入浙江省高中段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未通过省平台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三)强化宣传引导

各校务必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及时回应家长关切,主动做好初中毕业生及其家长志愿填报指导服务和招生要求讲解工作。迎考阶段,高中段学校不得进初中学校开展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坚决查处学校发布与本校办学实际不相符的虚假宣传行为,严禁高中学校发布高考成绩等信息。

(四)强化违规督查问责

建立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过程监管,设立专门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群众举报和受理申诉渠道,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对违反“十个严禁”的学校坚决查处,对中考报名工作审核不严而产生缺考、漏考或导致学生使用虚假、失效材料获取报名资格的学校、参与教师予以追责问责。对违反招生规则和招生纪律的高中段学校,取消学校当年一切评优评先资格,民办高中段依照规定削减招生计划。违规招录的学生,一律不注册学籍。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574-89383966,举报电话:0574-89383999。

附件:点击下载.docx

1.2025年北仑区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表

2.2025年北仑职高招生计划表

3.2025年北仑区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4.北仑职普融通育人模式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