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142U/2025-212597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社会保障 |
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142U/2025-212597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社会保障 |
北仑区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根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各类社保待遇领取人员以12个月为周期,每个周期内至少办理一次资格认证手续,超期未认证人员将按规定暂停社会保险待遇。
目前,按照动态做好资格认证工作的要求,每月梳理超过12个月未认证人员,并做出待遇停发:截至2025年5月,北仑区有部分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超过一个认证周期(12个月)未认证,经办机构将于2025年6月起暂停发放其养老保险待遇。
未认证人员可通过手机下载“浙里办”、支付宝APP的人脸识别自助认证方式进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卧床等行动不便的退休人员,可拨打服务电话,经办机构和社区将及时提供上门服务。未认证人员成功认证且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实仍具有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在认证完成后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停发期间的养老金。
咨询电话:86780090
北仑区(开发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