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142U/2025-211759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社会保障 |
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142U/2025-211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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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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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社会保障 |
山东华显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对代理人于2025年2月17日为贺淑芳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本局已依法于2025年2月20日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因无法现场、邮寄、留置送达于你(单位),现根据《工伤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8号令)第八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宁仑工理[2025]00002号)内容如下:
因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在受伤时未参加工伤保险,不符合浙人社发〔2023〕21号第八条规定的受理条件,现决定不予受理。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工伤认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