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3169594375/2025-211541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卫生 |
索引号 | 113302063169594375/2025-211541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卫生 |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浙江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安排及《2025年浙江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浙医管中心〔2025〕12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度北仑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我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浙卫发〔2024〕16 号)文件,符合规定的学历、资历等要求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报考,按照《关于组织开展 2024年度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24〕2号)要求执行。符合条件人员可在2025年4月22日-5月16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至5月15日;现场确认地点为北仑区卫生健康局(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闽江路629号一楼东大厅党群服务中心)。
三、现场确认所需资料(按此顺序叠放):
1、《2025年浙江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申报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底后取得的专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查询到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医学类专业的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护理类专业的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学类和护理类报考人员提供的执业证书要求注册痕迹完整并与提供的聘用证明一致。
上述材料复印件由所在单位负责与原件核对,签署“核对无误”字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字和落款时间,至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破格人员所需的破格材料由各单位负责审核。单位名称填写要规范且与单位公章一致。
四、费用缴纳、考试安排等有关信息可在“宁波市卫健委-通知公告栏”查阅《2025年宁波市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