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510XB/2025-211275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通知 发布机构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
成文日期 2025-04-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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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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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通知书

王盈盈:

我局决定将依法扣押的财物(详见《发还清单》)向你进行发还,但因你本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失效,导致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发还通知,现通过公告方式通知你: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我局领取。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领取的,需另行提供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领取地址: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明州路777号)

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0574-86099110

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3000余斌发还王盈盈.pdf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