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村(社): 清明节即将来临,各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增多,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村(社)领导务必从思想上引起足够重视,清醒认识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特别是对农事生产用火、祭祀用火等各种火源管控,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的要求,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布置、加强督查,以“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手段”的办法,有针对性地落实各项森林防火扑火措施,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二、加强宣传,部署到位。各村(社)要以“3·19”森林 消防宣传主题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横幅、标语等)形式多样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并做好城市来客祭祖活动的宣传工作,做到责任、任务、人员、措施四到位。 三、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各村(社)的森林扑火应急小分队要到岗到位,加强森林消防演练,全力以赴,始终处于战备状态。必须保证扑火物资准备充足,不足的要及时增补,机具保持良好状态,随时应对突发火情,一旦发生火灾,按照“安全、有序、高效”和“打早、打小、打了”的要求,迅速作出反应,同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对20:00前仍不能扑灭的森林火灾,要服从区森林指挥部统一指挥,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人员参加扑救。 四、压实责任,消除隐患。清明期间,街道有山林的村(社)都必须临时增配护林防火人员5-10名,特别是散坟集中地段和主要入山道口要加强警戒巡逻,设岗设卡,发现违规用火者要坚决制止,及时处理,消除隐患,要落实专门人员管住痴、呆、傻等重点人员,强化火源管理,对于不能处理的火源要及时报告,同时,要掌握第一手资料,事后向相关部门汇报,对事件作出处理。根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有关规定,街道对在清明、国庆、元旦、春节等应急情况增加的护林人员,结合各村(社)山林面积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资金补助,具体补助金额见附件。 五、落实值班,畅通信息。清明期间,各村(社)的主要负责人,根据村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好值班人员,同时,保持信息畅通无阻,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街道值班室(街道值班电话:86785488)。
新碶街道办事处 二○二五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各村(社)增加护林防火人员资金补助情况表 (标准:1000亩以下2000元; 1000亩以上2500元) 村(社)别 | 山林面积(亩) | 补助金额(元) | 备注 | 妙林 | 345 | 2000 | | 许胡 | 745 | 2000 | | 高塘 | 537 | 2000 | | 永久 | 1382 | 2500 | | 大同 | 704 | 2000 | | 岭南 | 1104 | 2500 | | 算山 | 1341 | 2500 | | 合计 | 6158 | 15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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