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MB0W334188/2025-209912 | ||
组配分类 | 农村工作 | 发布机构 | 郭巨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5-03-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其他 |
索引号 | 11330206MB0W334188/2025-209912 |
组配分类 | 农村工作 |
发布机构 | 郭巨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5-03-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为进一步强化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紫微湖片区宜居宜业功能、激发乡村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保障村民生活实际需求,现对宁波北仑区郭巨街道紫微湖片区村庄规划调整。
目前,《宁波北仑区郭巨街道紫微湖片区村庄规划调整》已于2025年3月7日获市政府批复(甬村规〔2025〕第1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2025年4月10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
联系电话:86789559
通讯地址:北仑区郭巨街道办事处
自《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街道紫薇湖片区村庄规划》2018年7月2日批复并实施以来,该规划的近期发展目标基本实现,并取得良好的实施效果。近年来,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也日益提升,原有的村庄规划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存在不足,无法满足村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此外,片区内人口结构发生变化,一部分老龄化加剧、一部分青年回村发展乡村经济,村民住房及生活需求与片区实际相差较大,矛盾日益加剧。
为进一步强化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紫微湖片区宜居宜业功能、激发乡村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保障村民生活实际需求,现根据《宁波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宁波市北仑区分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街道紫薇湖片区村庄规划》等相关规划,对原规划范围内的用地进行调整,包括增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性质、完善配套等方面的调整,特此编制《宁波北仑区郭巨街道紫微湖片区村庄规划调整》。
本次调整范围为郭巨街道规划紫微湖区域,包括尖岭岙村、大岭下村、福民村共3个行政村,其中有1#(1#-1、1#-2、1#-3、1#-4、1#-5)区块、2#(2#-1、2#-2)区块、3#(3#-1、3#-2)区块,共9个地块,涉及调整面积1.1公顷。
图2-1调整地块示意图
图3-1-1 原用地规划图 图3-1-2 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1)1#-1地块
占地面积:312.2平方米;
原规划:作为村庄农林用地(E2);
原容积率:不作开发;
调整后:作为村庄公用设施用地V43(1302),结合尖岭岙村实际情况进行低强度、低密度开发。
图3-1-3 原用地规划图 图3-1-4 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2)1#-2地块
占地面积:2544平方米;
原规划:作为村庄农林用地(E2);
原容积率:不作开发;
调整后:作为村民住宅用地V1(070302),结合尖岭岙村实际情况进行低强度、低密度开发,按120㎡每户标准,可安排12户,容积率≤1.2。
图3-1-5 原用地规划图 图3-1-6 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3)1#-3地块
占地面积:149.9平方米;
原规划:作为村庄农林用地(E2);
原容积率:不作开发;
调整后:作为村庄公用设施用地V43(1302),结合尖岭岙村实际情况进行低强度、低密度开发。
图3-1-7 原用地规划图 图3-1-8 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4)1#-4地块
占地面积:386.3平方米;
原规划:作为村庄农林用地(E2);
原容积率:不作开发;
调整后:作为村庄公用设施用地V43(1302),结合尖岭岙村实际情况进行低强度、低密度开发。
图3-1-9 原用地规划图 图3-1-10 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5)1#-5地块
占地面积:1136.7平方米;
原规划:作为村庄农林用地(E2);
原容积率:不作开发;
调整后:作为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V21(0704),拟建村庄文化礼堂。
3.2大岭下村(2#-1、2#-2地块)
图3-2-1 原用地规划图 图3-2-1 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1)2#-1地块
占地面积:5256.3平方米;
原规划:作为村庄农林用地(E2);
原容积率:不作开发;
调整后:作为村民住宅用地V1(070302),结合大岭下村实际情况进行低强度、低密度开发,按120㎡每户标准,可安排22户,容积率≤1.2。
图3-2-3 原用地规划图 图3-2-4 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2)2#-2地块
占地面积:254.9平方米;
原规划:作为村庄农林用地(E2);
原容积率:不作开发;
调整后:作为村庄公用设施用地V43(1302),结合大岭下村实际情况进行低强度、低密度开发。
3.3福民村(3#-1、3#-2地块)
图3-3-1 原用地规划图 图3-3-2 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1)3#-1地块
占地面积:306.4平方米;
原规划:作为村庄农林用地(E2);
原容积率:不作开发;
调整后:作为村庄公用设施用地V43(1302),结合福民村实际情况进行低强度、低密度开发。
图3-3-3 原用地规划图 图3-3-4 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2)3#-2地块
占地面积:589.2平方米;
原规划:作为村庄农林用地(E2);
原容积率:不作开发;
调整后:作为村民住宅用地V1(070302),结合大岭下村实际情况进行低强度、低密度开发,容积率≤1.2。
表3.1 各地块调整前后指标对照表
地块编码 | 调整前后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
1#地块 | 尖岭岙村 | 1#-1 | 调整前 | E2 | 312.2 | —— | |
1#-2 | E2 | 2544 | —— | ||||
1#-3 | E2 | 149.9 | —— | ||||
1#-4 | E2 | 386.3 | —— | ||||
1#-5 | E2 | 1136.7 | —— | ||||
1#-1 | 调整后 | V43(1302) | 312.2 | 低强度、低密度开发 | |||
1#-2 | V1(070302) | 2544 | 容积率≤1.2 | ||||
1#-3 | V43(1302) | 149.9 | 低强度、低密度开发 | ||||
1#-4 | V43(1302) | 386.3 | 低强度、低密度开发 | ||||
1#-5 | V21(0704) | 1136.7 | 容积率≤2.0 | ||||
合计 | —— | 4529.1 | —— | ||||
2#地块 | 大岭下村 | 2#-1 | 调整前 | E2 | 5256.3 | —— | |
2#-2 | E2 | 254.9 | —— | ||||
2#-1 | 调整后 | V1(070302) | 5256.3 | 容积率≤1.2 | |||
2#-2 | V43(1302) | 254.9 | 低强度、低密度开发 | ||||
合计 | —— | 5511.2 | —— | ||||
3#地块 | 福民村 | 3#-1 | 调整前 | E2 | 306.4 | —— | |
3#-2 | E2 | 589.2 | —— | ||||
3#-1 | 调整后 | V43(1302) | 306.4 | 低强度、低密度开发 | |||
3#-2 | V1(070302) | 589.2 | 容积率≤1.2 | ||||
合计 | —— | 895.6 | |||||
总计 | —— | 10935.9 | —— |
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调整后用地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