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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政策解读

  • 时间:2025-02-21 10:47:21
  • 嘉宾: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保障部部长王熙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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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发布:公租房政策解读(视频)

关于征求北仑区2025年度

临时性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需求的公告

根据《宁波市公租房保障管理办法》(甬政办发〔2022〕76号)、《宁波市公租房保障实施细则》(甬建发〔2023〕49号)及经区政府批准的《北仑区公租房空置房源临时调剂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以需定量、按年调剂、定向供应”的原则,我区将部分公租房空置房源临时调剂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做好2025年度调剂后的临时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配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保障群体重点面向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政策的新青年、新市民及其他阶段性住房困难家庭推出。新青年、新市民,需与注册登记在我区的单位签订劳动(工作)合同;申请时年龄原则上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其他阶段性住房困难家庭,由属地街道办根据所辖区域具体情况按需集中申请。二、准入条件原则上要求申请家庭在北仑区无现有住房。家庭现有住房认定参照《宁波市公租房保障实施细则》第十条执行。(点击“阅读原文”查看《细则》)三、申请方式原则上由申请主体集中申请,其中新青年、新市民由各单位统一申请,其他阶段性住房困难家庭由各街道办统一申请。四、需求征集目前太河蓝庭、东泰蓝庭部分空置房源可用于调剂,租金按上述两个项目的住房市场租金标准22.2元/平方米·月进行计算。我区企业等主体如有需要,可于2025年2月21日前上报住房需求,详情可拨打86781640、86781642咨询。特此公告!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