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水利局关于注销宁波海港混凝土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2 09:27:03 来源:综合科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水资源统一管理,合理配置水资源,增强取水、用水、退水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现决定依法注销以下取水单位的取水许可证,现向社会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如有取水,视为无证取水。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本公告发布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的,将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力。


序号

取水单位

许可证号码

注销原因

1

宁波海港混凝土有限公司

D330206S2023-0008

公司原厂区拆迁,迁建新厂

特此公告。

宁波市北仑区水利局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