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142U/2025-208273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社会保障 |
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142U/2025-208273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社会保障 |
北仑区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截至2024年12月,北仑区有部分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超过一个认证周期(12个月)未认证,经办机构将于2025年2月起暂停发放其养老保险待遇。未认证人员可通过下载浙里办、掌上12333手机APP的人脸识别自助认证方式进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卧床等行动不便的退休人员,可拨打服务电话,经办机构和社区将及时提供上门服务。未认证人员成功认证且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实仍具有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在认证完成后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停发期间养老金。
服务电话:0574-89384296
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