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公租房保障管理办法》(甬政办发〔2022〕76号,以下简称《办法》)、《宁波市公租房保障实施细则》(甬建发〔2023〕49号,以下简称《细则》)等文件规定,现将北仑区2024年度第三季度公租房配租方案及选房实施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配租方案
(一)配租房源
本次推出北仑片区(东泰蓝庭、太河蓝庭)公租房配租房源共81套,其中一居室57套,面积约44.92-50.88平方米,二居室24套,面积约66.28-78.61平方米。大榭片区(和美佳苑)公租房配租房源共6套,其中一居室5套,面积约43.93-44.03平方米,二居室1套,面积65.24平方米。
房源片区 | 小区名称 | 地址 | 户型 | 拟分配套数 | 面积(㎡) |
北仑片区 | 东泰蓝庭 | 江泰路8号 | 二居室 | 15 | 66.28-78.61 |
一居室 | 30 | 44.92-50.88 | |||
北仑片区 | 太河蓝庭 | 太河南路600号 | 二居室 | 9 | 68.14-68.62 |
北仑片区 | 一居室 | 27 | 45.95-46.23 | ||
大榭片区 | 和美佳苑 | 舟山路16号 | 二居室 | 1 | 65.24 |
大榭片区 | 一居室 | 5 | 43.93-44.03 |
公租房租金=公租房基本租金标准×具体房源建筑面积×楼层系数×朝向系数
上表中涉及的东泰蓝庭小区、太河蓝庭小区新的公租房基本租金标为15.5元/㎡·月;和美佳苑的公租房基本租金标准为13.4/㎡·月。
实际缴纳租金则根据保障家庭收入情况,分别给予不同档次的租金减幅,具体以入住时签订的公租房租赁合同为准。
(二)配租标准
根据《办法》第二十五条,“公租房配租户型及面积标准。单人户家庭可配租集体宿舍或者一居室;两人户家庭可配租一居室,但是家庭成员两代的可配租二居室;三人及以上户家庭可配租二居室(含)以上”。
1.二居室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三人及以上户家庭;②家庭成员两代。
2.一居室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单人户家庭;②符合二室户配租条件而自愿选择一室户的家庭。
(三)准租情况
本季度共有61户新申请对象符合公租房实物配租条件(申请一居室48户、二居室13户),其中选择北仑片区的新申请对象为55户(申请一居室43户,二居室12户),选择大榭片区的新申请对象为6户(申请一居5户,二居室1户)。
二、配租选房安排
(一)时间:2024年9月13日9:30
(二)地点:北仑区明州路773号商务大厦B座七楼会议室。
(三)直播收看渠道:
1.搜索微信公众号“甬城公证”
2.扫描二维码
三、准租入围规则
(一)根据《办法》《细则》等文件规定,按照不同类别保障家庭优先排序、同类别不同情形家庭优先排序、同类别同情形家庭随机摇号确定保障家庭排序(其中优先家庭排序在前)。
新申请对象抽签摇号选房。在公证人员监督下,新申请家庭根据电脑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号。
(二)具体程序如下:
1.北仑片区一居室选房顺序号确定
(1)本次北仑片区一居室城镇住房救助家庭为9户,其中2户为优先选房对象,根据不同类别保障家庭的排序顺序,将城镇住房救助家庭优先选房对象导入电脑配租系统,随机确定选房顺序号,根据产生的顺序号为1-2号依次对应北仑片区选房顺序号为1-2号。剩余7户城镇住房救助家庭选房对象导入电脑配租系统,随机确定选房顺序号,根据产生的顺序号为1-7号依次对应北仑片区选房顺序号为3-9号。
(2)本次北仑片区一居室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22户,其中4户为优先选房对象,根据不同类别保障家庭的排序顺序,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优先选房对象导入电脑配租系统,随机确定选房顺序号,根据产生的顺序号为1-4号依次对应北仑片区选房顺序号为10-13号,其余18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选房对象导入电脑配租系统,随机确定选房顺序号,根据产生的顺序号为1-18号依次对应北仑片区选房顺序号为14-31号。
(3)本次北仑片区一居室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8户,其中4户为优先选房对象,根据不同类别保障家庭的排序顺序,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优先选房对象导入电脑配租系统,随机确定选房顺序号,根据产生的顺序号为1-4号依次对应北仑片区选房顺序号为32-35号。其次将剩余4户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选房对象导入电脑配租系统,随机确定选房顺序号,根据产生的顺序号为1-4号依次对应北仑片区选房顺序号为36-39号。
(4)本次北仑片区一居室非本地城镇困难家庭选房对象为4户。因无优先选房对象,将所有非本地城镇困难家庭选房对象导入电脑配租系统,随机确定选房顺序号,根据产生的顺序号为1-4号依次对应北仑片区选房顺序号为40-43号。
2.北仑片区二居室选房顺序号确定
(1)本次北仑片区二居室城镇住房救助家庭为4户,其中2户为优先选房对象,根据不同类别保障家庭的排序顺序,将城镇住房救助家庭优先选房对象导入电脑配租系统,随机确定选房顺序号,根据产生的顺序号为1-2号依次对应北仑片区选房顺序号为1-2号。剩余2户城镇住房救助家庭选房对象导入电脑配租系统,随机确定选房顺序号,根据产生的顺序号为1-2号依次对应北仑片区选房顺序号定3-4号。
(2)本次北仑片区二居室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3户,其中1户为优先选房对象,定为北仑片区选房顺序号5号,其余2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导入电脑配租系统,随机确定选房顺序号,根据产生的顺序号为1-2号依次对应北仑片区选房顺序号定6-7号。
(3)本次北仑片区二居室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选房对象有且只有1户,将其定为北仑片区选房顺序号8号。
(4)本次北仑片区二居室非本地城镇困难家庭选房对象为4户。因无优先选房对象,将所有4户非本地城镇困难家庭选房对象导入电脑配租系统,随机确定选房顺序号,根据产生的顺序号为1-4号依次对应北仑片区选房顺序号为9-12号。
3.大榭片区一居室选房顺序号确定
(1)本次大榭片区一居室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4户,其中1户为优先选房对象,定为大榭片区选房顺序号1号,其余3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导入电脑配租系统,随机确定选房顺序号,根据产生的顺序号为1-3号依次对应大榭片区选房顺序号定2-4号。
(2)本次大榭片区一居室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选房对象有且只有1户,将其定为大榭片区选房顺序号5号。
4.大榭片区二居室选房顺序号确定
(1)本次大榭片区二居室城镇住房救助家庭选房对象有且只有1户,将其定为大榭片区选房顺序号1号。
摇号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现场公布摇号结果,并由公证人员宣读公证词。本场选房会将采用现场公证、直播的方式。
(三)根据《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除不可抗力外,保障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保障资格。累计有2次上述情形的,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保障。
四、配租定位程序
(一)根据《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次采用电脑自动配租方式确定实物配租住房房号。
(二)具体程序
本次配租定位分四轮进行,分别为北仑片区一居室电脑自动配租、北仑片区二居室电脑自动配租、大榭片区一居室电脑自动配租及大榭片区二居室电脑自动配租。
1.第一轮
(1)将本次北仑片区57套可配租房源导入电脑配租系统,随机确定房源顺序号;
(2)将选择北仑片区准租家庭的选房顺序号与北仑片区房源顺序号一一对应,确定准租家庭的选房结果。
2.第二轮
(1)将本次北仑片区24套可配租房源导入电脑配租系统,随机确定房源顺序号;
(2)将选择北仑片区准租家庭的选房顺序号与北仑片区房源顺序号一一对应,确定准租家庭的选房结果。
3.第三轮
(1)将本次大榭片区5套可配租房源导入电脑配租系统,随机确定房源顺序号;
(2)将选择大榭片区准租家庭的选房顺序号与大榭片区房源顺序号一一对应,确定准租家庭的选房结果。
4.第四轮
由于本次大榭片区核定的准租家庭只有一户,大榭片区二居室可配租房源也仅有一套,直接确定大榭片区二居室准租家庭的选房结果。
配租定位程序结束后,由公证人员宣读公证词。
附件:
北仑区2024年第三季度公租房拟分配房源情况表 (北仑片区).xls
北仑区2024年第三季度公租房拟分配房源情况表(大榭片区).xls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