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4年版)
发布时间:2024-08-21 15:58:52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抽样数量见表1。

表1  抽样数量

产品种类

抽样数量

口罩(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共60个(其中备样30个)

日常防护型口罩

共80个(其中备样30个)

儿童口罩

儿童防护口罩(F)

60个(其中备样30个)

儿童卫生口罩(W)

16个(其中备样8个)

其他非医用口罩

共80个(其中备样30个)

注:抽取检验样品或备用样品不足最小销售包装的整数倍时,抽取最小销售包装的整数倍,不破坏最小销售包装。

2 检验依据

表2检验项目表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产品)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过滤效率

GB 2626-2019

2

呼吸阻力

GB 2626-2019

3

头带

GB 2626-2019

表3检验项目表

(日常防护型口罩产品)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过滤效率(盐性介质)

GB/T 32610-2016

2

防护效果(油性介质)

GB/T 32610-2016

3

吸气阻力

GB/T 32610-2016

4

呼气阻力

GB/T 32610-2016

5

口罩带及口罩带与口罩体的连接处断裂强力

GB/T 32610-2016

表4  检验项目表

(儿童口罩产品)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颗粒物过滤效率(盐性介质)

GB/T 38880-2020

2

防护效果(盐性介质)

GB/T 38880-2020

3

吸气阻力

GB/T 38880-2020

4

呼气阻力

GB/T 38880-2020

5

通气阻力

GB/T 38880-2020

6

口罩带及口罩带与口罩体的连接处断裂强力

GB/T 38880-2020

表5检验项目表

(其他非医用口罩产品)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过滤效率(盐性介质)/颗粒物过滤效率(盐性介质)

GB/T 32610-2016

GB 2626-2019

YY 0469-2011

2

防护效果(油性介质)

GB/T 32610-2016

3

呼吸阻力/吸气阻力/呼气阻力/通气阻力/压力差

GB 2626-2019

GB/T 32610-2016

YY/T 0969-2013

YY 0469-2011

4

口罩带及口罩带与口罩体的连接处断裂强力/口罩带/头带

GB/T 32610-2016

YY/T 0969-2013

YY 0469-2011

注:如果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引用GB 2626—2006检测方法,按GB 2626—2019进行检测。

执行其他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2626-2019《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GB/T 32610-2016 《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

GB/T 38880-2020 《儿童口罩技术规范》

现行有效的其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该项目的实测值以及推荐性标准的标准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该项目的实测值以及推荐性标准的标准值。

3.3 综合结论判定

经检验,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被抽查产品为“不合格”;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明示质量要求,但不符合本细则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判定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企业标准,未达到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定”;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明示质量要求,且符合本细则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判定被抽查产品为“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