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食用油生产销售安全检查
发布时间:2024-07-11 08:44:34 来源:区传媒中心 阅读次数:

7月10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食用油生产销售单位开展突击检查,督促食用油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不合格食用油进入消费者餐桌。

在生产环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首先来到区内最大的食用油生产企业——金光食品(宁波)有限公司进行检查,主要从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产品储运等进行全面排查。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督促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质量安全追溯、运输规范等制度。同时,执法人员现场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讲解食用油质量安全常见的鉴别方法等,进一步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意识。

“公司主要产品为大豆油,公司有完善的食品安全保障制度,确保原料进口、生产加工、成品灌装和出厂检验等环节的质量安全。在运输环节,公司会对前来承接运输的槽罐车辆进行查验,符合接触食品条件的槽罐车才予以灌装。”金光粮油技术安全总监王士杰介绍道。

在食品流通环节,执法人员以商超、农贸市场、粮油批发店等为重点,对食用油销售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用油经营单位的进货台账、索证索票、进货登记、贮存环境及明码标价等工作落实情况,详细查看在售食用油产品标签标识是否完整、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督促食用油经营者做好进货登记等工作,不得从不合格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者处采购销售,不得采购销售来源不明、没有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的食用油产品。同时,对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普及,规范食用油经营单位的采购销售和使用行为。

下一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把食用油纳入重点监管范围,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让消费者吃得放心、吃得安心。(记者 郑侃轩 通讯员 任展宏 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