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公租房保障管理办法》(甬政办发〔2022〕76号,以下简称《办法》)、《宁波市公租房保障实施细则》(甬建发〔2023〕49号,以下简称《细则》)等文件规定,现将北仑区2024年度第二季度公租房配租方案及选房实施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配租方案
(一)配租房源
本次推出北仑片区(东泰蓝庭、太河蓝庭)公租房配租房源共60套,其中一居室50套,面积约44.92-50.84平方米,二居室10套,面积约68.14-68.62平方米。
房源片区 | 小区名称 | 地址 | 户型 | 拟分配套数 | 面积(㎡) |
北仑片区 | 东泰蓝庭 | 江泰路8号 | 二居室 | 5 | 68.3 |
一居室 | 25 | 44.92-50.84 | |||
北仑片区 | 太河蓝庭 | 太河南路600号 | 二居室 | 5 | 68.14-68.62 |
北仑片区 | 太河蓝庭 | 太河南路600号 | 一居室 | 25 | 45.95-46.41 |
公租房租金=公租房基本租金标准×具体房源建筑面积×楼层系数×朝向系数
上表中涉及的东泰蓝庭小区、太河蓝庭小区新的公租房基本租金标准拟于今年6月下旬公布,自7月起执行,届时上述房源的租金价格中心将另行公告。
实际缴纳租金则根据保障家庭收入情况,分别给予不同档次的租金减幅,具体以入住时签订的公租房租赁合同为准。
(二)配租标准
根据《办法》第二十五条,“公租房配租户型及面积标准。单人户家庭可配租集体宿舍或者一居室;两人户家庭可配租一居室,但是家庭成员两代的可配租二居室;三人及以上户家庭可配租二居室(含)以上”。
1.二居室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三人及以上户家庭;②家庭成员两代。
2.一居室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单人户家庭;②符合二室户配租条件而自愿选择一室户的家庭。
(三)准租情况
本季度共有38户新申请对象符合公租房实物配租条件(其中申请一居室31户、二居室7户)
二、配租选房安排
(一)时间:2024年6月13日9:30
(二)地点:北仑区明州路773号商务大厦B座七楼会议室。
(三)直播收看渠道:
1.搜索微信公众号“甬城公证”
2.扫描二维码
三、准租入围规则
(一)根据《办法》《细则》等文件规定,按照不同类别保障家庭优先排序、同类别不同情形家庭优先排序、同类别同情形家庭随机摇号确定保障家庭排序(其中优先家庭排序在前)。
新申请对象抽签摇号选房。在公证人员监督下,新申请家庭根据电脑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号。
(二)具体程序如下:
1. 一居室选房顺序号确定
(1)本次一居室城镇住房救助家庭为2户,其中一户为优先选房对象,将城镇住房救助家庭优先选房对象定为一居室1号选房顺序号,另一户定为2号选房顺序号。
(2)本次一居室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13户,其中1户为优先选房对象,根据不同类别保障家庭的排序顺序,将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优先选房对象定为一居室3号选房顺序号,其余12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选房对象导入电脑配租系统,随机确定选房顺序号,根据产生的顺序号为1-12号依次对应选房顺序号为4-15号。
(3)本次一居室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5户,其中1户为优先选房对象,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优先选房对象定为16号选房顺序号。其次将剩余4户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选房对象导入电脑配租系统,随机确定选房顺序号,根据产生的顺序号为1-4号依次对应选房顺序号为17-20号。
(4)本次一居室非本地城镇困难家庭选房对象为11户,其中1户为优先选房对象,将非本地城镇困难家庭优先选房对象定为21号选房顺序号。其次将剩余10户非本地城镇困难家庭选房对象导入电脑配租系统,随机确定选房顺序号,根据产生的顺序号为1-10号依次对应选房顺序号为22-31号。
2.二居室选房顺序号确定
(1)本次二居室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选房对象有且只有1户,将这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选房对象定为1号选房顺序号。
(2)本次二居室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选房对象为2户且没有优先选房对象。将所有2户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选房对象导入电脑配租系统,随机确定选房顺序号,根据产生的顺序号为1-2号依次对应选房顺序号为2-3号。
(3)本次二居室非本地城镇困难家庭选房对象为4户且没有优先选房对象。将所有4户非本地城镇困难家庭选房对象导入电脑配租系统,随机确定选房顺序号,根据产生的顺序号为1-4号依次对应选房顺序号为4-7号。
摇号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现场公布摇号结果,并由公证人员宣读公证词。本场选房会将采用现场公证、直播的方式。
(三)根据《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除不可抗力外,保障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签订货币补贴协议,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保障资格。累计有2次上述情形的,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保障。
四、配租定位程序
(一)根据《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次采用电脑自动配租方式确定实物配租住房房号。
(二)具体程序如下:
1.第一轮一居室电脑自动配租:
(1)将本次50套准入房源导入电脑配租系统,随机确定房源顺序号;
(2)将准租家庭的选房顺序号与房源顺序号一一对应,确定准租家庭的选房结果。
2.第二轮二居室电脑自动配租:
(1)将本次10套准入房源导入电脑配租系统,随机确定房源顺序号;
(2)将准租家庭的选房顺序号与房源顺序号一一对应,确定准租家庭的选房结果。
3.公证人员宣读公证词。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4年6月6日
附件:北仑区2024年第二季度公租房拟分配房源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