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3023/2024-199884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3023/2024-199884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改善北仑区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组织起草了《宁波市北仑区国Ⅳ及以下柴油货车限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相关建议和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建议和意见(注:为保证意见征求、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单位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1.电子邮箱:252477512@qq.com;
2.传真:0574-86781555;
3.邮件:北仑区长江南路292号503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4-86784468;
5.反馈建议和意见时间:2024年5月9日至5月17日。
附件:《宁波市北仑区国Ⅳ及以下柴油货车限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2024年5月9日
附件
宁波市北仑区国Ⅳ及以下柴油货车限行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有效改善北仑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国Ⅳ及以下柴油货车采取限制通行区域和通行时间的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区域
国Ⅳ及以下柴油货车限行区域:进港路—珠江路—泰山路—通山连接线—329国道—钱塘江路—迎宾路—北极星路—进港路构成的封闭圈内(包括环线道路和大碶疏港高速公路)。
二、限制通行时段
(一)自2024年6月1日起,限行区域全时段禁止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每日7时至9时、18时至22时禁止国Ⅳ柴油货车通行。
(二)自2025年1月1日起,限行区域全时段禁止国Ⅳ柴油货车通行。
三、其他管理规定
(一)北仑区实施的柴油货车限行对在本区行驶的非浙B车辆同等有效;
(二)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如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不受本通告规定限制;
(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驶入管控区域的柴油货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四)确需进入禁行区域的柴油货车,应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柴油货车通行证件,并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
(五)区政府可根据区域内大气污染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柴油货车通行管理措施;
(六)北仑区此前发布的柴油货车通行管理规定与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北仑区人民政府
2024年 月 日
附:
北仑区国Ⅳ及以下柴油货车限行区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