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K16057891F/2024-200634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通知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4-05-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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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4-05-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
中共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下旬—11月下旬,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住建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15日,区委巡察组向区住建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目前巡察反馈主要问题的整改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区委巡察反馈后,区住建局党委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研究反馈意见,逐项分析,深刻剖析问题的根源和原因。全局上下统一思想,坚持全局上下迅速统一思想认识,坚持从严从实,坚持立行立改,把推进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结合全区工作,出台《中共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每一个具体问题的责任领导、承办单位、完成时限。

(三)强化统筹调度。局党委书记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分解,及时部署、研究推进、定期跟踪整改落实情况。通过以上率下,全员参与,深刻反思,推进反馈意见逐条逐项对账销号。

(四)强化成果运用。区住建局党委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深入整改,从制度上不断完善,从流程上不断规范,切实提高整改长效机制。通过巡察整改,建议完善工作制度3项,并将全局17项内部工作制度修订汇编成册。

此次巡察整改中,提醒谈话28人次,批评教育38人次。区委第二巡察组共反馈的3方面、11个问题和42个具体问题中,已经整改完成40个,剩余2项因上级政策正在调整,建章立制正在稳步推进中。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城市发展和乡村振兴等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深入,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尚存短板”方面

1.关于“高站位统筹推进全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局党委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论述学习不够深入,统筹谋划全区住房保障工作尚存不足,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局党委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重要论述。二是进一步统筹和完善我区住房保障体系,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配租、补助发放进一步整合,明确住房保障科牵头负责住房保障工作,抓好住房保障工作统筹,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2)针对“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国务院关于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二是对照筹集任务,细化制定筹集计划,通过新建、改建、社会化筹集,目前已有明确计划项目的房源超过“十四五”任务目标。

(3)针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专项经费补助金额未体现承建数量、建筑面积的差异性。”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补助办法,按照承建数量、面积等因素实施补助。二是进一步盘活区内闲置房产,采用市场化手段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应面,形成政府主导,民营企业参与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

2.关于“深化“千万工程”、改善城乡风貌方面存在较大短板”问题的整改。

(4)针对“局党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千万工程’‘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工作中攻坚克难精神不够足,争先创优氛围不够浓。”的问题。一是在局党委会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千万工程”“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和争先意识。二是正视前些年北仑城区高速发展过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开展“城市体检”,全面分析存在的问题,科学合理提出城市更新的思路和方向,有序实施城市更新。三是结合“大规模设备更新”的工作要求,开展老旧城区燃气设施设备和管道更新,确保燃气安全运行。

(5)针对“近两年来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指标全市排名均靠后。”的问题。一是提高农污设施的覆盖率,目前全区农村行政村农污覆盖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二是根据本轮机构改革,目前农村污水管理工作已经移交区水利局。

(6)针对“美丽城镇和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成效不够突出。”的问题。一是加大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力度,北仑有三个村列入年度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名单。二是明确美丽城镇和美丽宜居示范村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对标现代化美丽城镇创建,加强指导,深入挖掘潜力,与街道形成合力,力争数量和质量上有突破。

(7)针对“近两年来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和未来社区建设工作全市考核排名均处于中档。”的问题。一是加快未来社区建设力度,2023年度全市未来社区工作情况通报,北仑区未来社区实际验收覆盖率14.71%,全市排名第三。二是明确工作责任、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不断深入挖掘潜力,提高创建的质量和数量。

3.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推动民生问题解决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8)针对“局党委在带头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到具体工作方面,行动不够迅速,落实落细上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分析人民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加强工程质量、物业管理、违章装修管理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二是针对质量通病问题,贯彻执行省市有关质量管控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提高在建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提升我区工程建设质量水平,从源头减少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三是建立违章装修快速处置机制,加快违章装修的认定和处置流程。

(9)针对“对直管公房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直管公房中已进行安全排查的占比较低。”的问题。一是加强直管公房安全管理,建立“保险+巡查”的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采用日常巡查、维修加固或腾空等方式消除安全隐患。二是今年以来累计检查直管公房224套,及时发现隐患并消除安全隐患。

(10)针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工作要求,落实分解到各街道。二是认真分析未完成指标任务的原因,结合北仑区实际,发挥街道社区属地优势,推进加装电梯工作。

(11)针对“对白蚁防治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拟定工作实施意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白蚁防治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认真履职尽责做好白蚁防治工作。二是在做好日常防治的同时,对原有房屋,特别是老旧建筑主动检查。对群众反映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白蚁问题,及时组织消杀,减少白蚁危害。

4.关于“对下属单位落实依法行政责任指导监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2)针对“局党委在推进全系统依法行政方面尚有欠缺,部分下属单位履行日常监管和执法职责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对下属单位日常监管和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检查计划。二是对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进行移送。

(13)针对“建设工程质量抽检不合格的部分项目限期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一是逐一排查抽检不合格的工程项目,逐项核对不合格的整改落实情况,目前已全部完成闭合。二是更新监督抽样流程及处理程序,明确抽检步骤及问题整改闭环举措,确保抽检行为统一规范。

(14)针对“区消防中心对个别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项目未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问题。一是梳理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项目,对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项目进行调查处理。二是与消防救援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消防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未通过验收或备案的项目及时移送。

(15)针对“对人防工程日常维护管理的指导、监督不够到位,大榭、保税区块部分人防设施尚未纳入监管。”的问题。一是实施人防设施设备巡查工作,定期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落实整改。二是严格按照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管理规定,加强辖区内国有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

(二)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不够健全”方面

5.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压实”问题的整改。

(16)针对“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深入。”的问题。一是认真对照区委《党委“五项责任清单”》要求,开展学习和自评。二是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廉政建设责任传导至每一名工作人员,并延伸至编外人员。三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廉政检查、廉政谈话、谈心谈话。

(17)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不够健全,一线执法等岗位廉政风险较高,对关键岗位、重点风险人员管理措施不够精细。”的问题。一是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对下属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岗位检查。二是对关键岗位、重点风险人员实行定期轮换制度,降低廉政风险。

6.关于“补助资金发放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8)针对“存在补贴未兑现或发放不精准、对补助项目指导监督不够、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缺失等问题。”的问题。一是梳理近三年补助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对补贴发放不规范的情况予以纠正完成。二是拟定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规范发放和使用各项补贴资金。

(19)针对“区住房中心在运用大数据动态管理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审核方面尚有短板。”的问题。一是全面梳理排摸,对补贴款项进行追讨,目前已经基本追回。二是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加强直管公房享受政策性房租的租赁人员资格审查。

(20)针对“区住建局有大量资金补助给街道实施的工程项目,对补助项目的跟踪检查、指导监督不够。”的问题。一是做好初设评审,把好设计关、质量关和造价关。加强对项目施工质量、工程进度、数据录入的跟踪检查和指导监督,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二是开展小型工程监督管理,通过定期抽查、参与验收等制度,提高小型工程质量水平。

(21)针对“未按照上级要求建立未来社区、历史建筑保护等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问题。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拟定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的使用工作流程。二是定期抽查补助项目的建设情况,确保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率。

7.关于“公车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22)针对“区房管中心的2辆公车未经审批分别长期借给区物管中心和建材中心使用。”的问题。一是组织学习《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提高车辆使用管理业务能力。二是将车辆退还房管中心,待机关事务管理局调研后再作调整。

(23)针对“2020年6月区安质站3辆公务用车未在定点单位维修。”的问题。一是组织学习《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提高车辆使用管理业务能力。二是严格执行北仑区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要求,严格遵守车辆定点维修规定,确保该类问题不再发生。

8.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24)针对“区住房中心资金归集银行账户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核实区住房中心资金归集银行的招标和变更情况,并向上级单位请示归集银行的变更流程,在确保公积金缴存平稳有序的情况下,严格执行相关资金存放制度。二是经过“宁波市本级住房公积金账户开设定点银行资格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在原有的10家承办银行基础上,新增6家作为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全面扩大群众公积金办理的便捷性。

(25)针对“未按规定及时收取宁波宁华房地产开发公司两个项目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问题。一是在增加上部的施工许可证时,按照规定收取了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二是合理优化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进行修订,既允许桩基先行,优化营商环境,又加强城建配套费征收管理,确保政府资金不流失。

(26)针对“区建管站在退还民工工资保证金时,未按要求退还保证金利息,损害企业利益。”的问题。一是全面梳理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内企业资金情况,在企业申请退还民工工资保证金时,主动退还利息。二是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利息及时返还给企业。

(27)针对“区房管中心催缴直管公房租金不及时,部分租户未缴纳租金。”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收取租金,全面排查欠租情况,追回欠款房租,对于逾期尚未完成缴纳的,采取法律途径予以追缴。二是制定出台减免实施方案,针对生活确有实际困难且符合租金减免政策的承租户,按政策给予相应比例减免。

(28)针对“区物管中心物业管理专项经费长期应收未收。”的问题。一是与区财政局对接,向区政府报告,申请返还物业管理专项经费。二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区府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和管理资金,确保资金问题不再发生。

(29)针对“区房管中心预收款账户长期未处置。”的问题。一是依法核查预收款项,通过登报声明,依法处置完成,预收款上缴财政。二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使用和管理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和管理问题不再发生。

(三)在“党建工作不够深入,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方面

9.关于“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30)针对“局党委议事制度至今未正式发文,且未明确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议事规则》等局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三重一大”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

(31)针对“局党委未就在2022年度区委绩效考评中扣分严重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改进措施。”的问题。一是对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将在局党委会开展分析,提出改进措施,明确责任分工。二是制定印发党委会议事规则,通过制度规范各类事项。

(32)针对“房管中心直管公房维修工程未经局党委会讨论”的问题。一是对工程招标事项进行梳理,分析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学习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制定印发党委会议事规则,通过制度规范各类事项。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局交易平台,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确保该类问题不再发生。

10.关于“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33)针对“2局党委未达到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听取机关支部工作情况汇报的要求。”的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以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为牵引,凝心聚力抓党建,局党委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制定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压实责任强党建。

(34)针对“党支部“三服务”中服务企业的意识还不够强,主动带着问题深入企业走访调研的频次较少。”的问题。一是按照区委《全面开展“联街道入村社解难题”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包联服务工作清单,列出问题。二是提出工作举措,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助推纾困解难。不断强化干部为民办事、助企业难题的决心和能力,树立住建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35)针对“部分退休党员连续两年以上未按时参加党内组织生活、个别新发展党员入党志愿书中无支部和党委意见。”的问题。一是将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在社区党支部。二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完善党员档案,规范填写入党志愿书。

(36)针对“住房中心党支部个别新发展党员少缴2个月党费。”的问题。一是及时补缴之前少缴的两个月党费,已经补缴完成。二是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党费收缴的监督和管理,定期检查党费收缴情况,确保问题不再发生。

(37)针对“房管中心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范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程序正规有序。

(38)针对“党务公开栏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及时更新党务公开栏中党员义务内容、当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党费收缴、人员情况公示等党务公开栏信息。

11.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39)针对“干部队伍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年轻干部配比较低。”的问题。一是单位有人员退休和岗位空缺时,主动与组织人社部门对接,招聘年轻干部,促进干部年轻化。二是拟订《北仑区住建局年轻干部培养方案》,将年轻干部放在重点岗位锻炼,帮助干部快速成长,加快提任步伐,促进全局中层干部年轻化,近两年新招用的干部分别在城市建设科、城市更新、安质站等重点难点岗位使用。

(40)针对“干部选任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办理晋升手续。二是修订《北仑区住建局科级干部选任工作实施细则》,确保全局干部选任程序规范。

(41)针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本人对擅自变更行程情况填报情况说明。二是认真组织学习因私出国(境)文件,并严格按照办法办理出国(境)工作,确保该类问题不再发生。

(42)针对“编外用工管理不够严格,存在招录制度不够健全、多数人员招录未经集体讨论等问题。”的问题。拟定《北仑区住建局编外用工管理制度》,将编外用工管理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实行民主集体决策。

三、巡察整改工作下步打算

目前,区住建局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局党委将继续严格按照区委巡察整改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强化整改意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持续强化整改责任。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一丝不苟、一着不让的劲头,把各项整改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扣紧责任链条,把整改的责任压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推动全局形成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整改工作氛围。不断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狠抓工作作风,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二是持续抓好整改工作。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三要持续巩固整改成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把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建立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特别是针对招投标、工程质量管理、内部管理制度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查找剖析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统筹兼顾,把整改工作与开展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戚家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4-89383529,地址:宁波市北仑区行政中心区住建局综合科A1609办公室。

中共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