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有效衔接落实省、市“8+4”政策体系,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培育新质动力、稳定发展预期,推动北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北仑区“双一流双示范”建设,制定以下政策。
一、围绕扩需求优结构,增强投资发展后劲(由区发改局牵头实施)(联系人:闫新宇,0574-89384147)
1.开展全区扩投资攻坚行动。通过重大项目储备、招商引资落地、项目建设提速、要素供给保障、国企民企双向发力等,攻坚形成200个亿元以上支撑性项目。
2.加强资金向上争取。申报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30个以上。
3.强化用地用林用海要素保障。统筹新增建设用地、存量建设用地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合理用地需求,支持工业用地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等供应方式,引导民间投资项目占出让工业用地比重不低于70%。
4.全力保障重大项目用能。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大力支持民间投资项目能耗要素需求,力争全年保障新上重大项目用能50万吨标煤以上。
5.支持民间投资发展壮大。全面落实浙江“民营经济32条”、宁波“民营经济33条”,执行好要素保障“3个70%”、招投标“七个不准”等政策,持续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不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6.加快五大领域补短板。谋划城市地下管网建设、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市民化、增加医疗服务供给、增强养老服务供给等。
二、围绕强创新提能级,推进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由区科技局牵头实施)(联系人:来春雨,0574-89383425)
7.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创新主体在集成电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命健康、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承担项目的相关企业按规定给予最高500万元经费支持。
8.加快高新企业梯队建设。对首次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5万元奖励;再次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9.支持企业加大研发强度。加大研发后补助力度,市区两级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300万元补助。
10.加快科创平台提能增效。推动甬江科创区打造世界一流科创策源中心,支持科创总部项目落户落地。对共建期满后新获批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按当年度研发投入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11.提升双创人才引育质效。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育,对新入选的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市甬江人才工程项目、市海外工程师项目、市级及以上外国专家项目,按市级支持额度给予最高1:1配套扶持。
12.提升金融科创服务效能。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扩大“科技贷”业务规模。对合作银行符合条件的贷款业务,按人民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的25%给予贷款补贴;对保险公司符合条件的担保业务,按担保年日均额的1.5%给予担保补贴。
13.激发科技创新创业活力。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双创平台,按市级支持额度,分别给予最高1:1配套奖励。对新认定的市、区级双创平台,给予最高50万元的分级奖励。
14.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5%的企业,给予用地、能耗、排放等要素支持,并优先纳入各类科技计划支持清单。
三、围绕育动能提质效,推进新型工业化和现代产业体系迭代完善(由区经信局牵头实施)(联系人:张峰,0574-89384653)
15.加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围绕“431”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体系,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项目投融资、重点产品应用推广和产业人才培育。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新赛道领域发展需求,围绕场景测试、示范应用推广等方面,出台专项先试先行支持政策。
16.鼓励引进数字经济总部企业。对于国内互联网百强、软件百强、人工智能百强、数字经济上市公司以及数字经济独角兽企业等数字经济总部企业落户,三年内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17.加快引进数字经济创新企业。对于集成电路设计、互联网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数字内容、区块链、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元宇宙等数字经济创新企业落户,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18.推动数实融合发展。鼓励企业推进生产线数字化改造,对通过验收的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项目,统筹市级资金给予投入额最高15%的补助,单个项目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19.落实国家先进制造业领域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先进制造业、集成电路、软件、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以及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20.支持优质企业培育。对列入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万元—50万元的分档奖励。鼓励制造业总部企业发展,对重点龙头企业叠加享受稳商扩资、市级技改补助等政策。
21.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实施设备更新和升级换代,设备购置(含融资租赁)单台20万元及以上、合计实际投入500万元(含)以上的,按设备实际投入额给予12%补助,单家企业(集团)年度补助最高1000万元;设备购置(含融资租赁)单台20万及以上、合计实际投入100万元(含)-500万元的,按设备实际投入额给予8%补助。
22.推进企业技改贷款贴息。对企业在浙江省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采用国内银行固定资产贷款或项目贷款方式开展技术改造的,按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予以12个月的贴息支持,同一企业贴息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3.鼓励石化企业提能升级。鼓励部分产能产线过剩或闲置的石化企业,加快实施老旧装置综合技改,提升装置运行效率和高端化、绿色化、安全化水平,鼓励企业进一步挖掘、提升北仑区域内的产能潜力,根据投入产出情况,给予最高5000万元以内的奖励。
24.强化工业用地服务保障。深化“空间换地”,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工业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2.0,建筑系数达到40%以上。
25.大力实施稳商扩资。对全区工业集聚区范围内,符合控规、所有规上工业企业符合条件的项目,达到1.5-2.0(下限含本数、上限不含本数,下同)的,新增的生产性建筑面积补助180元/平方米;达到2.0-3.0的,新增的生产性建筑面积补助250元/平方米;3.0以上的,新增的生产性建筑面积补助300元/平方米。
26.加快推动“工业上楼”。对采用“工业上楼”模式实施新建、改造项目,或对二层及以上开展生产性建筑功能等级提升的建设主体,分档给予奖补支持。
27.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落实“政保贷”政策,提升中小微企业增信保障,降低融资成本,鼓励辖区保险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对保险机构承保的新增贷款部分给予1%补贴。
28.强化制造业人才队伍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引育示范企业,给予每家企业每年1个人才(团队)举荐权。
四、围绕优结构提能级,推进现代服务业跨越式发展(由开发区服务业发展中心牵头实施)(联系人:方磊,0574-89281301)
29.培育壮大新兴服务业发展。重点鼓励科技服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商务咨询服务(含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知识产权服务、服务外包、融资租赁、人力资源服务等现代高端生产性服务业业态,按不同标准给予分类补助。
30.加快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大宗商品贸易数字化服务平台、港航服务平台、营利性服务业平台、外贸服务和跨境电商平台、产业互联网平台等5大赛道,系统梳理企业总部、数字经济、商贸物流、电子商务、规模以上企业发展奖励等各领域既有支持政策,形成平台经济政策包,支持平台企业用足用好符合条件的现有政策。
31.开展新兴服务业成长奖励。对年度营业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的其它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1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
32.鼓励服务业企业提质增效。对当年度获取国家级、省级、市级服务业领域重大荣誉的服务业企业,经评审认定后,最高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三年内同一企业限享受一次。
33.鼓励服务业上规纳库。对以月度入规方式首次纳入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和非营利性服务业统计的企业,按照一、二、三、四季度纳库时间,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6万元、5万元奖励,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交通运输业、建筑房地产等其它领域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
34.鼓励存量楼宇提升产出水平。对单幢商务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企业自持并运营管理或引进第三方专业运营商进行运营管理的商务楼宇,按照楼宇综合运营效果、入驻企业综合效益,给予运营主体达标奖励。
35.加快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发挥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撬动作用,对数字文化企业做大做强集聚发展、创作优质数字文化内容、培育数字文化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营造数字文化产业发展良好生态的,给予一定奖励。
36.推进旅游体育产业健康发展。加大旅游市场支持力度,区内外旅行社组团来北仑旅游,按照旅行社组团在同一家景区的累计人次分档给予一定比例补助;组团在北仑指定住宿业企业住宿的,按照住宿间数分档给予一定比例补助。
五、围绕畅联通促循环,推进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区建设(由区交通局牵头实施)(联系人:茹少成,0574-89384339)
37.提升一流强港配套建设。持续推进“两场一仓一中心”建设。加快“智序港城”开发落地,实现数字赋能优化,完善集卡停车预约、入园预约、信用评价等应用场景。
38.打造“四港”联动区级试点。深化“四港联动”,推动港口集疏运结构优化,畅通海铁联运发展,积极推进北仑铁路支线复线工程、梅山铁路支线工程建设。
39.持续落实物流运输降本减负。继续落实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六五折优惠、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免费政策,减免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2024年对仅通行穿好高速霞浦、柴桥、郭巨、穿山港区收费站的集装箱车辆继续实行通行费二五折优惠政策。
40.推动航运行业规模集聚、做大做强。对新设立的以新建、区外购置(含融资租赁)船舶作为开业运力的航运企业,开业运力5万载重吨及以上的,奖励50万元;开业运力2万载重吨(含)至5万载重吨的,奖励25万元。
41.引导陆运企业兼并重组、集约发展。继续扶持规上陆运企业新增车辆运力,切实引导集装箱车辆运力向规上陆运企业集聚。
42.加快交通行业绿色转型。加大运输企业新能源营运车辆购置补助宣传力度。
43.加大交通行业惠民扶持力度。高质量建设北仑区“四好农村路”2.0版。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率保持5A级。关心关爱货车司机,新建2个“司机之家”站点,安排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司机之家”给予运营补贴。
六、围绕扩市场提能级,推进自贸开放和内外循环共同发力(由开发区商务局牵头实施)(联系人:孙蕾,0574-89384572)
44.全力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积极组织开展拓市场增订单行动,助推企业参展拓市,对企业参加重点境内外展会,给予每个展位1-2万元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30万元。
45.支持跨境电商发展新模式。鼓励电子商务生态圈发展,对重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平台)给予贷款利息支出30%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扶持,对获得市独立站、海外仓及海外运营中心等电商型基础建设认定的,按照市级政策给予最高50%的配套奖励。
46.大力招引高质量内外资。全面推进“双招双引”工作提质增效,对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导向的重大外资项目,市区两级按照实际到位外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47.激发传统消费新活力。继续发放汽车等领域消费券。落实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和峰谷时段充电享受不同优惠价格政策,持续完善农村充电基础设施网络,新增公共充电桩40根以上。支持家电以旧换新,开展家居家装惠民节等促销,促进家装消费。
48.培育热点消费新场景。持续推进夜间经济发展,建设高品质夜间经济集聚区,支持即时零售、智慧零售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持续开展智慧商圈创建提升行动,推动传统商圈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
七、围绕促融合提品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由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牵头实施)(联系人:卢茂星,0574-86788801)
49.加强金融支农赋能。加大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力度,拓宽农业抵(质)押物范围,保障规模种粮大户、生猪规模养殖场(户)和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信贷需求。
50.强化土地综合整治。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建设,完成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4600亩以上。
51.有力保障种粮收益。落实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机制,保持稻谷最低收购价高于国家最低收购价。对大豆和绿肥规模种植基地给予奖励。
52.大力推进农业“双强”工作。制定《北仑区2024-2026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广应用丘陵山区、设施大棚、家庭农场适用的微型化、轻便化、多功能农机装备,加速推进农机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
53.推进和美乡村提标。继续推进农村道路建设和运维管理,适度超前建设农村电网,支持乡村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
54.推进乡村产业提质升级。鼓励支持农业设施化、数字化、机械化、绿色化发展,根据项目投入额一定比例给予扶持。
55.促进强村富民提速。开展全省第三批家庭农场整体提升县创建和新型农业主体经营贷款贴息工作,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56.加快渔业提质发展。大力培育稻渔综合种养,对新建或改造提升面积30亩以上的连片稻渔综合种养基地,按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57.高质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畅通农业转适应移人口融入通道,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开放宽落户条件,试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八、围绕惠民生增福祉,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设(由区人社局牵头实施)(联系人:余超,0574-89384250)
58.支持推进“劳有所得”。全面贯彻落实稳就业新政,持续推进灵活就业综合保障改革,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持续推进“一人一技”培训,建强“百地千坊”技能人才培养共同体,全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次以上。
59.支持推进“幼有善育”。加快实施“家门口入托”工程,推进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完善普惠托育政策支撑体系,新增托位300个。
60.支持推进“学有优教”。全面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后半篇工作,全区域推进教育共同体(集团化)办学建设,全领域开展课程改革深化行动,全视域探索普高特色化发展。
61.支持推进“病有良医”。持续推进“医学高峰”建设,围绕省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要求,高质量推进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以区医疗急救中心建设为契机打造区域一体化急诊急救体系,提升院前急救能力。
62.支持推进“老有康养”。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继续推进中心福利院二期建设,新建郭巨敬老院;继续推进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建设。
63.支持推进“住有宜居”。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稳慎有序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
64.支持推进“弱有众扶”。推进实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推进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困难群众资助参保,确保户籍人口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
65.支持推进“产教融合”。鼓励和引导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统筹支持试点企业产教融合建设,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区提供创新源泉和智力支持。
本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4年全年实施有效。国家、省、市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的,做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