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佳洋物流有限公司“7.17”叉车倾覆亡人事故评估报告

发表日期:2024-03-14 阅读次数: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一、事故简要情况及批复情况

2022年7月17日10时22分,宁波佳洋物流有限公司利用一台叉车货叉,举升2名维修人员,在维修宁波梅山保税港区2号仓库装卸平台喷淋水管过程中发生倾覆,2名维修人员坠落,导致1人死亡,1人轻伤

二、评估小组成立情况

2023年4月7日北仑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宁波佳洋物流有限公司“7.17”叉车倾覆亡人事故调查报告》。根据《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北仑区人民政府于2024年3月4日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组成的评估小组,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宁波佳洋物流有限公司“7.17”叉车倾覆亡人事故的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

三、评估小组工作开展情况

评估小组根据《宁波佳洋物流有限公司“7.17”叉车倾覆亡人事故调查报告》,回溯了事故调查组的调查过程,调阅了事故责任单位相关管理台账,核实了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追究及处理情况,并听取了责任单位、属地街道领导关于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汇报,对检查结果进行了综合评估。

四、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小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单位按照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追究全部落实到位;宁波佳洋物流有限公司、梅山街道生产安全监管部门认真汲取事故教训,采取针对、有效、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能够按照事故批复通知要求,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主要问题和措施建议,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整改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

(一)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宁波佳洋物流有限公司“7.17”叉车倾覆亡人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印发后,宁波佳洋物流有限公司对照职责,认真落实各项事故整改措施,主要措施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针对性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生产安全意识。事故发生后,该企业第一时间认真剖析事故原因并进行内部通报,对全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开展事故案例警示学习,对培训效果进行整体评估,从本质上提升职工的生产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二是优化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对于规章制度、操作规范的掌握水平。该企业已对车间管理、叉车作业制度进行了充分的完善并严格落实,杜绝违章作业。三是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该企业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周期性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作业现场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事故发生后,梅山街道办事处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事故情况通报,同时加强企业检查力度,针对本起事故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跟踪、督促隐患闭环整改,及时消除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

(二)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宁波佳洋物流有限公司要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提升员工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加强日常隐患排查,杜绝各类冒险作业、违章作业等行为,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北仑区人民政府梅山街道办事处要督促企业切实有效做好事故警示教育及自查自纠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员工安全培训及日常隐患排查工作。要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辖区内事故同类型企业开展周期性专项检查,不断提升辖区内各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北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