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浙江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浙退役军人厅发﹝2020﹞31号)和《宁波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办法》(甬退役军人局发﹝2022﹞35号)有关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符合申报备案条件的退役士兵职业技能订单式培训新增承训机构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针对公示无异议的,列入《北仑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订单式培训承训机构目录》备案,备案有效期三年,实际开展培训将基于目录库按相关程序进行。
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来电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明确具体,应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日—3月8日
联系单位:宁波市北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电话:0574-89383681
附件:北仑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订单式培训新增承训机构目录.xlsx
宁波市北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