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44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农渔发〔2022〕16 号)等文件要求,为确保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资金发放准确,拟发放补贴资金情况公示后,经浙仑渔21009渔船所有人来局反映,经核查反映情况属实,特此补充公示,对该船原补贴资金作废,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对资金发放情况有异议的,可书面向北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付老师,联系电话:0574-86781685
附件:北仑区2023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资金发放表.docx
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