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K16057891F/2024-207878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城市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 |
索引号 | 11330206K16057891F/2024-207878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城市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 |
郑淑晴(身份证号码33020620110407****),其监护人郑建国(身份证号33020619690222****),你于2024年3月18日,在新碶街道光明领御小区别墅16幢04室的装修施工时,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场地(公共车位),该施工行为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拟对你出具编号2024-011的《责令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30日内到我局领取《责令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周珊珊 联系电话:86784161
联系地址:宁波市华山路768号北仑区物业管理中心0213室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