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3023/2024-206729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其他- |
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3023/2024-206729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根据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关于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76号)文件精神,现将已完成整改验收的15件信访交办件整改验收工作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如实反映。
联系电话:0574-86781569
附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整改验收销号公示清单(二)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北仑区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2024年11月8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是否属实 | 整改措施 | 整改目标 | 整改效果 | 牵头部门 |
1 | D3ZJ202405210058 | 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新建村地铁施工项目产生扬尘、泥浆,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 | 基本属实 | 1.进一步加强扬尘管控力度。市轨道交通集团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扬尘管控措施,确保围挡封闭情况下开展施工作业,增加4台雾炮设备,沿临时围挡增设喷淋系统,施工区出入口安排专人值守,严格落实进出场车辆冲洗制度,不得带泥上路。2.加固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已完成对破损管道修复、路面泥浆清理及施工区域裸土覆盖,并在易发生故障路段完成截水沟开挖,采用具有一定刚度的泥浆管代替现有管道,防止意外情况下泥浆外溢出施工区。3.加强沟通解释。市轨道交通集团积极配合属地街道及社区,做好周边居民的沟通安抚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处理。督促施工单位降低夜间施工噪声,晚上九点后停止钻孔施工、材料转运、支架搭设等高分贝施工作业,减少施工给周边居民造成的影响。 | 完成对破损管道修复、路面泥浆清理及施工区域裸土覆盖;加强扬尘管控力度,增加4台雾炮设备;沿临时围挡增设喷淋系统,严格落实进出场车辆冲洗制度。 | 市轨道交通已于5月25日之前完成破损管道修复、路面泥浆清理及施工区域裸土覆盖,在易发生故障路段完成开挖截水沟,并采用泥浆管代替现有管道,防止意外情况下泥浆外溢出施工区,同时加强扬尘管控力度,保证围挡封闭情况下开展施工作业。5月25日前已增加4台雾炮设备,并沿临时围挡增设喷淋系统施工区出入口安排专人值守,严格落实进出场车辆冲洗,不得带泥上路。上述举措均落实至今。 | 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
2 | D3ZJ202405100080 | 宁波市北仑区宏源路88号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排放臭味气体,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 部分属实 | 1.自2023年以来已要求公司在源头上采用含硫量低的高质量纸浆,从而减少生产过程中恶臭气体的产生量,并同步制定不利气象条件下的管控应急预案(详见附件8),在气象条件不利时,加强纸机及化机浆的换水量,以减少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2.全面分析异味产生原因,制定5个工程性减排措施,目前已完成调匀池加盖,新增气浮池、废水站收集废气焚烧等工程性减排措施。开放式冷却水塔改为闭式冷却水塔、化机浆废气治理等正在开展的工程性措施,所有工程在2024年7月31日前完工。3.加强与居民的沟通交流,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戚家山街道积极构建企业与小区居民的信息互通渠道,做好居民沟通工作,组织居民代表入企进行检查,了解造纸行业异味产生的源头及各项管控措施,同时不定期召开居民代表交流会,向居民代表汇报具体工程性措施的建设进度,以缓解居民与亚浆公司的矛盾。 | 1.企业达标排放; 2.加强与居民沟通,缓解居民与企业的矛盾。 | 1.优化源头管控。亚浆公司数名员工已完成恶臭测试判定师培训并获得专业证书。日常工作中该公司通过组织人闻嗅辨并运用便携式臭气检测仪对木浆原料和生产过程进行异味检测。一方面通过检测优选木浆原料,大幅度减少异味等级偏高木浆的采购和使用量,从源头管控异味;另一方面对纸浆异味扩散的源头工序(贮浆、输送泵、纸机网部)定期进行全过程异味检测,确保异味扩散程度可控。2.强化应急响应。亚浆公司已制定《宁波亚浆不利气象条件下气味管控应急预案》并落实管理要求。组织人员定期高频次在厂内、厂界及居民敏感点位开展气味巡查工作,发现异味确认源头并及时调整工艺工况;在近期台风影响、连续阴雨天气等扩散条件不利时提高纸机及化机浆的用水量,加快换水减少异味;发生异味投诉巡查组第一时间配合环保部门巡查异味来源并针对性处置。多措并举,减少异味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3.落实减排措施。亚浆公司已完成调匀池加盖、气浮池新增、闭式冷却水塔投用、化机浆废气治理及污水站废气碱喷淋后焚烧处理等5个项目工程性措施,并额外落实了厌氧罐顶盖板垫片更换、沼气包换新、全线传输管道漏点修补等补充工程,确保减排措施效果。4.强化沟通交流。由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牵头建立了包括小区居民、北仑分局相关领导及执法人员、亚浆公司相关负责人及巡查人员、戚家山街道工作人员在内的“亚浆气味交流群”和“亚浆中南悦府巡检小组”微信群,每日巡查人员在群内汇报小区周边气味情况。当居民反馈存在异味影响时,亚浆巡查人员与北仑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响应共同开展巡查工作,确认异味来源后督促企业落实应急管控措施。在2024年10月24日,亚浆公司邀请居民代表入企开展检查并介绍各项工程性措施落实情况,直观了解造纸行业异味源头及管控方案。 |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
3 | X3ZJ202405210146 | 宁波市北仑区海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违规外包处理危废给第三方。 | 不属实 | 1.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继续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收集处置违法犯罪行为,持续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2.属地街道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内企业的日常管理和巡查,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 企业严格按照危废经营许可证所载内容对危险废物进行合法合规利用处置。 |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结合双节前环境安全检查、一证式执法、执法大练兵等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同时属地街道持续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日常管理和巡查,已形成打击危险废物非法收集处置行为的高压态势。 |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
4 | X3ZJ202405260069 | 宁波市北仑区沃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违规接收大型产废企业的危险废物,超期超量超种类囤积危险废物。2.环评未涉及实验室试剂、柴油、汽油等甲类液体。3.收集点进出重量出入大,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混合装运,危险废物当一般废物处理。 | 部分属实 | 1.立行立改。2024年5月27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责令沃隆公司对照《浙江省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运贮存管理暂行办法》(浙环发〔2023〕26号)及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同意宁波北仑沃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专业化收集、贮存服务的函》相关工作要求,对不符合接收条件的产废企业,立即停止收集工作,对部分危险废物贮存分区划线不明显问题立即落实整改。2.加强监管。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继续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收集处置违法犯罪行为,持续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属地街道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内企业的日常管理和巡查,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及时处理。3.举一反三。根据《北仑区工业集聚区(小微园区)环保“绿岛”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仑政办〔2021〕26号)文件精神,北仑区继续推进区内小微园区绿岛建设进度,探索研究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服务与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优化收运体系结构,着力提升收运体系建设水平。 | 对不符合接收条件的产废企业,立即停止收集工作,对部分危险废物贮存分区划线不明显问题落实整改。 | 1.2024年5月27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第一时间督促沃隆立即停止对年产废大于20吨(绿岛园区内大于50吨)企业的危废收集。经核查,2024年5月27日至10月15日,沃隆公司共接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482家企业,其中,年产废50吨以下绿岛园区企业124家,绿岛园区之外年产废20吨以下企业358家,未出现超量收运情况。沃隆公司2024年5月27日至10月15日危险废物接收企业清单汇总见附表。对部分危险废物贮存分区划线不明显问题已经落实整改。2.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局队融合,发挥铁军作风,结合双节前环境安全检查、一证式执法、执法大练兵等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收集处置违法犯罪行为;属地街道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日常管理和巡查,持续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认真研究《北仑区工业集聚区(小微园区)环保“绿岛”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仑政办〔2021〕26号)文件精神,积极对接市局,将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服务与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融入到“无废城市”建设中,扎实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体系不断完善。 |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
5 | X3ZJ202405310123 | 宁波市北仑区海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违法行为:1.海上油污水不经加工直接对外出售;2.超标污水直排入海;3.工矿企业废油不经加工处理直接售卖;4.危废业务外包,废机油及工矿企业业务交由第三方处理。 | 不属实 | 1.立行立改。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督促海靖公司立即对厂区污水站一沉池回料循环泵存在跑冒滴漏现象落实整改,同时郭巨街道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内企业的日常管理和巡查,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及时处理。2.加强监督。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继续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收集处置、废水废气违法排污等行为,持续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 对厂区污水站一沉池回料循环泵存在跑冒滴漏现象落实整改。 |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督促海靖公司立即对厂区污水站一沉池回料循环泵存在跑冒滴漏现象落实整改,同时郭巨街道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内企业的日常管理和巡查,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
6 | D3ZJ202406010015 | 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上傅村村民反映:1.南边春晓变电站存在辐射问题,影响村民身体健康;2.霞浦敬老院生活污水直排,污染附近水源;3.村中心化粪池污染周边井水,影响村民用水。 | 部分属实 | 宁波市北仑区水利局和霞浦街道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化粪池施工期加强渣土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施工期加强渣土管理杜绝跑冒滴漏,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 经复查,10月10日,该化粪池建设完成,建设期间未发生影响周边环境的情况。 |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
7 | X3ZJ202406040138 | 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高塘许胡村二十八房33号,宁波穆城建材有限公司(场地名东港水泥制管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扬尘噪音,扰民严重,并质疑矿石来源是否合法合规。 | 部分属实 | 1.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对该公司现场扬尘管控不到位的行为依法立案处罚,6月7日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甬环仑责改〔2024〕46号),监督立即改正,确保湿法作业,提升厂区环境形象,减少厂区扬尘污染。2.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新碶街道监督该公司落实噪声管控提升方案,完善噪声作业点封闭、设施减震维保,优化厂区作业布局,严禁夜间作业,确保企业噪声达标的同时,减少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 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公司落实整改提升,减少厂区扬尘污染,减少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 1对该公司现场扬尘管控不到位的行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依法立案处罚。6月2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甬环仑罚〔2024〕24号),处罚金额28160元。现场复查,该公司增加破碎、筛分、装卸料等点位喷淋设施,确保湿法作业,完善厂区喷雾、雾炮降尘,厂区道路定时冲洗,落实进出车辆冲洗等防尘措施。2.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新碶街道监督该公司落实噪声管控提升方案。现场复查,该公司已对噪声作业点进行封闭,相关生产设施进行减震维保,对厂区作业布局进行优化,夜间不开展生产作业。3.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对该公司建筑废料使用情况开展不定期抽查,该公司原料来源明确,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
8 | X3ZJ202406070233 | 宁波雷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以下环境问题:1.回收企业废油桶、废水超出经营范围;2.违规使用普通货车进行危废收运;3.非法转移危险废物到外省。 | 部分属实 | 宁波雷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危废仓库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出来的含油废物按类储存;安排巡检人员每日巡检,时刻关注危废仓库及厂内的环境卫生情况。 | 企业落实自产危险废物分类管理。 | 已整改。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要求雷洋环保立即落实自产危险废物分类管理,清理地面油渍,同时继续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收集处置违法犯罪行为,持续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
9 | X3ZJ202405240113 | 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北极星村小区住户来信反映:该小区西侧高凤路上有一片违章建筑利用该小区围墙建造,住户生活噪声很重,卫生很差,希望拆除。 | 属实 | 1.拆除违建。新碶街道已组织拆除私自搭建的建(构)筑物。2.环境整治。2024年5月26日新碶街道环卫站对北极星村周边路段进行高压水枪冲洗,清除路面油污,落实“门前三包”,维护路面整洁卫生,做好噪声整改。3.举一反三。加强基层治理网格,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建筑即查即拆,防止反弹。 | 拆除私自搭建的建构筑物。 | 1.拆除违建。2024年5月28日新碶街道办事处向9家存在搭建行为的租户发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6月5日前自行拆除私自搭建的建(构)筑物。逾期未整改到位,新碶街道已组织拆除。2.环境整治。2024年5月26日新碶街道环卫站对北极星村周边路段进行高压水枪冲洗,清除路面油污,落实“门前三包”,维护路面整洁卫生。2024年5月28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要求12家租户自行做好噪声整改,避免影响周边居民。同时,新碶街道办事处加强对周边商铺巡查力度,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处置。 3.举一反三。北仑区将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通过“一支队伍管执法”,把下沉街道执法人员纳入到基层治理网格,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建筑即查即拆,防止反弹。 |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 |
10 | X3ZJ202405280158 |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茶厂村村民反映,张某岳、吴某习等人在未经审批情况下,在大牛山非法盗挖黄泥5000吨,石塘5000立方,破坏生态环境。 | 部分属实 | 对涉及非法开采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 对非法开采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完成整改。 | 对非法开采行为,已在2023年进行行政处罚并于2024年4月完成全部整改。 |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 |
11 | X3ZJ202405300041 | 宁波市北仑区柴桥镇同盟村村民汪某良于2008-2022年间,在该村烂田汪(329国道线,北仑基地)长期非法盗挖矿产资源,并占用40多亩良田建设房屋,将后头山(20亩)、乌龟山、露岗山、梅丽山四座山挖空后建造了停车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 部分属实 | 1.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对汪永良的非法采矿行为进行行政处罚,2024年8月底前处罚到位,属地街道于2025年底前完成对非法采矿山体烂田汪、露岗山的复绿。2.北仑区人民政府对行政处罚决定(甬仑自然资规行罚〔2021〕—11号)加快执行进度,2024年底前整治到位。3.北仑区人民政府将进一步落实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充分发挥“林长制”、“田长制”的基层网格作用,加强巡查、严控新增的非法占地及非法采矿行为。 | 对非法采矿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完成对非法采矿山体烂田汪、露岗山的复绿。 | 1.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对汪永良的非法采矿行为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属地街道已完成对非法采矿山体烂田汪、露岗山的复绿。2.北仑区人民政府对行政处罚决定(甬仑自然资规行罚〔2021〕—11号)已执行到位。3.北仑区人民政府将进一步落实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充分发挥“林长制”、“田长制”的基层网格作用,加强巡查、严控新增的非法占地及非法采矿行为。 |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 |
12 | X3ZJ202406010129 | 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霞南村下洋贩土地基本农田十余亩(霞浦陈大青垂钓园东北侧)被村民张某裕长期非法侵占,用作塑料回收加工厂,使周边水源被严重污染,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 | 部分属实 | 1.2024年5月20日,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对张敏裕未经批准擅自占地搭建钢棚行为立案调查,2024年5月21日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于2024年6月6日前自行拆除钢棚、清退出场地、恢复土地原状。当事人逾期未自行整改,街道已于6月15日依法组织拆除。2.北仑区霞浦街道继续安排专人对周边随意堆放废旧塑料等垃圾的地块进行清理整治、恢复周边土地原状。3.北仑区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压实各级田长责任,构建起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耕地保护机制。同时结合“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多形式宣传环境保护与耕地保护相关政策,增强群众自然资源保护意识。 | 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拆除钢棚、清退出场地、恢复土地原状。 | 1.当事人逾期未自行整改,街道已于6月15日依法组织拆除。2.二北仑区霞浦街道继续安排专人对周边随意堆放废旧塑料等垃圾的地块进行清理整治、恢复周边土地原状。3.北仑区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压实各级田长责任,构建起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耕地保护机制。同时结合“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多形式宣传环境保护与耕地保护相关政策,增强群众自然资源保护意识。 |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 |
13 | X3ZJ202406020139 | 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北极星村小区居民反映:高凤路有违章建筑利用该小区围墙建造,靠近围墙边的住户噪音重,卫生差。 | 属实 | 1.拆除违建。新碶街道已组织拆除私自搭建的建(构)筑物。2.环境整治。2024年5月26日新碶街道环卫站对北极星村周边路段进行高压水枪冲洗,清除路面油污,落实“门前三包”,维护路面整洁卫生,做好噪声整改。3.举一反三。加强基层治理网格,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建筑即查即拆,防止反弹。 | 拆除私自搭建的建构筑物。 | 1.拆除违建。2024年5月28日新碶街道办事处向9家存在搭建行为的租户发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6月5日前自行拆除私自搭建的建(构)筑物。逾期未整改到位,新碶街道已组织拆除。2.环境整治。2024年5月26日新碶街道环卫站对北极星村周边路段进行高压水枪冲洗,清除路面油污,落实“门前三包”,维护路面整洁卫生。2024年5月28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要求12家租户自行做好噪声整改,避免影响周边居民。同时,新碶街道办事处加强对周边商铺巡查力度,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处置。 3.举一反三。北仑区将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通过“一支队伍管执法”,把下沉街道执法人员纳入到基层治理网格,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建筑即查即拆,防止反弹。 |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 |
14 | X3ZJ202406050164 | 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许胡村千亩岙水库边集体土地被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污染水库水源。 | 部分属实 | 1.北仑区新碶街道办事处要求业主于6月12日前对场地内违规搭建简易棚及环境脏乱情况自行整改。6月17日腾空完毕、6月底前完成周边环境集中整治。2.北仑区强化联动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建筑垃圾全链条管控体系。同时,要求水库管理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做好水库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内垃圾清理工作。 | 完成周边环境集中整治 | 现场棚已经拆除,周边环境已经整治完成。 |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 |
15 | D3ZJ202406050035 | 宁波市北仑区骆霞公路路口(宁波厚进机械厂附近)进去,金虹太塑机厂旁边有个无厂名的砂石厂,该企业夜间产生噪音问题,作业时、材料运输时产生扬尘问题。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 | 部分属实 | 立即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拆除生产设备,清理相关物料。 | 落实整改,做好防扬尘处理。 | 目前,宁波市北仑永齐建材经营部已经停产,场地内生产线皮带、电机等已拆除,整个生产线用雨棚布覆盖,物料已经清场。 | 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