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落地浙江
发布时间:2024-11-28 08:51:34 来源:区传媒中心 阅读次数:

昨日上午,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新闻发布会在杭州举行。今年11月,《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获国务院批复,并于日前正式发布。浙江省商务厅厅长韩杰,舟山市委副书记、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管委会副主任梁雪冬,宁波市政府党组成员、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叶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虞汉胤主持。

《建设方案》获批,实现了国家战略在浙江落地,标志着浙江自贸试验区进入提升发展的新时期,开启了打造具有区域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的新征程。

根据《建设方案》,浙江省将把油气全产业链建设的经验进一步拓展至铁矿石、有色金属、粮食、优质蛋白等大宗商品,重点打造国际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加工基地、海事服务基地,以及贸易中心和交易中心。

在发布会上,就宁波如何推进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叶苗回答了记者提问。她表示,在这次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中,宁波将在制度创新实现系统集成,重点坚持全过程谋划、全链条创新、全市域联动,在长三角区域,突出与舟山、上海等地错位协同,构建要素互通、资源共享、产业协同、功能互补的良好发展生态。

“大宗商品贸易的数字化发展一直是宁波的一个重点,我相信也会成为今后大宗商品贸易一个核心发展的要点。”叶苗介绍,在这个方面,截至目前,宁波片区已经集聚了一批高效能运营、有生命力的,而且是有首创性的一批企业。“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进新基建、着力打造新平台、持续优化新服务,努力加大建设的步伐。”

据了解,浙江将构建“1+2+N”的省市配套政策体系。“1”指配套出台省级层面《专项实施方案》,明确分阶段建设目标与重点举措。“2”指舟山片区和宁波片区,作为建设责任主体,谋划提出相关行动方案,推动各项政策落地。“N”指将积极推动省级部门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全方位落实好国家赋予浙江的改革任务。

浙江省商务厅自由贸易区处处长骆林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分阶段分步骤抓好任务的落实。力争到2030年,大宗商品的资源配置的能力和产业链供应链保障的能力显著提升。”(记者 蔡晓馨 鲁勇辛 通讯员 徐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