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3023/2024-207363 | ||
组配分类 | 政务动态 | 发布机构 |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3023/2024-207363 |
组配分类 | 政务动态 |
发布机构 |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今年10月,区政府出台《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的通告》,该通告于11月21日开始实施。近期,我区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检查行动,在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内餐饮门店较集中的路段,对餐饮经营情况、占道情况、露天烧烤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检查组还对禁止露天烧烤政策进行宣传,呼吁店主配合做好各项工作,主动参与环境保护工作,不在店外从事露天烧烤,减少油烟和异味扰民。
10月份以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强化新大路、华山路等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夜间巡查工作。对于有固定门店的经营者,要求其炉具一律进店操作,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规范并正常使用及清洗,对于私设露天烧烤摊点、店外烧烤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清理,确保做到全时段、全方位监管。
据了解,《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的通告》中明确划定了禁止露天烧烤区域为明州路—长江路—黄山路—新大路合围区域内的公共场所,含边界道路两侧,全年全时段(自2024年11月2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禁止露天烧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烧烤区域有任何形式的露天烧烤或者为露天烧烤提供场地,主要指公共场所,不包括个人在自家露台、庭院进行的露天烧烤行为。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增强餐饮经营者的环保意识,促进露天烧烤治理形成常态化机制,全力打造清洁、健康、宜居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