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区消安委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和未来发展,提升企业抗御安全风险能力,为奋力推进“双一流双示范”建设注入强大的企业消防动力。现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督促所监管行业在专职消防队队员招录、装备配置、经费保障等方面抓好落实。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企业专职消防队(站)承担本单位的安全宣传、隐患排查、火灾扑救、应急处置等工作,是我国应急消防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站)是企业的法律和社会责任,对于增强企业抗御安全风险能力、维护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站)建设,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大型危化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安委办[2023]3号)、《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6]25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仑区域特点,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集约高效建设目标。整合资源,优化配置,紧抓“以核心驱动条块发展”,突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聚区、大榭化工园区和北仑港、梅山港、穿山港”等地的企业专职消防队(站)建设,建立火灾扑救与应急救援相结合、专兼职与志愿人员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发挥险时救灾与平时防范相结合的综合作用。 ——坚持战斗力建设标准。企业专职消防队(站)应建立完善的专业化执勤、训练、培训、考核等管理体系,纳入区消防救援大队作战训练和调度指挥体系,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巡查、消防宣传培训、志愿消防活动。 ——坚持队站正规化建设导向。企业专职消防队(站)应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行严肃的纪律、严密的组织,按照准现役、准军事的正规标准建设,建立完善统一的生活、工作、执勤、训练“四个秩序”。企业专职消防队(站)的营房标识、服装配饰、证件样式等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目标任务 北仑区以港立城,辖区内港口经济和化工经济比重较大,与此相对的消防风险也较为突出,需要进一步夯实相关企业的消防自救应急力量,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形成联勤联训机制,纳入统一调度,实现企业专职消防队(站)的职业素养更加过硬、装备配备更加科学、执勤训练更加规范、职能作用更加突出,队伍生命力、战斗力提升。 三、明确建队标准 (一)危化企业消防队(站)。国有危化企业按照《危化企业消防站建设标准》,落实“应建尽建”责任,建立专职消防队(站);非公有制经济(个体、私营、外资等)、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拥有国有和集体成分的合资、合作经济等)危化企业建议宜参照《危化企业消防站建设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站)。 (二)港口消防队(站)。主要港口内符合建队条件的大型港口企业,可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建立专职消防队(站)。 (三)发电厂消防队(站)。大型火力、水力、新能源发电厂,可参照《危化企业消防站建设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站)。 (四)钢铁冶金企业消防队(站)。钢铁冶金企业可参照《危化企业消防站建设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站)。 (五)造纸、造车、制衣等企业消防队(站)。造纸、造车、制衣等企业,可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站)。 (六)不同类型企业消防队(站)。不同类型企业消防队(站)根据所保护的对象,可经行业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共商,确定消防队(站)建设的执行标准。 四、明确人员配置 (一)依法规范用工。企业应当根据自身实际合理配置消防队(站)各岗位人员,制定相关招录标准,依法与专职消防队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严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企业专职消防队员不应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如需采用劳务外包用工的,须事前进行评估论证。 (二)按需配置执勤人数。 企业专职消防队(站)一个班次执勤人员需按车辆配备情况确定,执勤人员配置需符合下列规定: 1、1个执勤班次消防员配置需满足单车作战及合成编队战斗编成需求,满足战术展开、强攻近战、战勤保障、通信保障、后勤保障等要求。1个消防队(站)人员配置数量需按执勤倒班形式、人员休假替补方式、轮休机制综合测算。 2、指挥员按不少于1人/执勤班次配置。 3、水罐消防车、泡沫消防车等车型班长及战斗员按3-5人/车配置,举高喷射消防车、干粉消防车、干粉联用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等车型班长及战斗员按2-3人/车配置,其他消防车的执勤人员按车型合理配置。 4、通信员按1-2人/执勤班次配置,消防指挥中心按需求配置适当数量通信员。 5、驾驶员按1-1.25人/车的比例配置。 (三)规范人事管理。企业专职消防队(站)的主管或队(站)长应由该企业人员中层正(副)职担任,主要负责队站的日常管理、综合保障等工作;副队长由企业负责安全的部门推荐,并经企业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后上岗,主要负责队站的队员管理、执勤训练和宣防灭工作等。 五、明确运行管理 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专职消防队(站)的规模,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隶属关系,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党、团、工会等组织。 六、明确训练和执勤 (一)推动职业化建设。企业应当将专职消防队员纳入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考核考评范围,应积极推行专职消防队员持消防员职业资格等证书上岗,并将专职消防队员的职业资格与其岗位任职条件、薪酬、合同续签、职级调整晋升等挂钩,畅通职业上升通道。 (二)加强执勤训练。企业专职消防队(站)实行 24小时执勤制度。企业专职消防队(站)应当根据本单位的保护对象实际,制定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和应急处置规程,组织开展业务训练和实战演练,提高灭火救援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