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MB0W334188/2023-188416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发布机构 郭巨街道
成文日期 2023-03-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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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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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关于调整郭巨街道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仑郭工委〔2023〕20号

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街道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精神卫生有关文件精神,扎实有序地推进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乐耀光  (党工委委员、三级调研员)

副组长:  袁兆良  (人大工委副主任)

                甘  露  (派出所所长) 

成  员:   陈业超  (综治办)

               宋  杰  (派出所) 

               吴振波  (社保办)             

               朱  路  (财政所)

               胡  磊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张道宝  (综合指挥室)

               薛  莹  (事务办)

               王  明  (司法所)

               王晓全  (残联)

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薛莹任办公室主任兼联络员,各相关单位及科室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

落实精神卫生工作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合作,互通信息,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召开精神卫生工作例会,分析、破解辖区内精神卫生工作的短板和难题,订立精神卫生工作计划,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成员单位

1、事务办:负责做好与区精卫办的业务对接工作,协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落实精神病人管理的日常事务,协助医院开展危险性评估、随访等工作,配合派出所将精神疾病患者送往精神专科医院治疗,帮助贫困、生活无着患者联系有关部门提供支持和帮助。

2、社保办: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给予医疗救助,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患者及时纳入低保;开展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三无”人员中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救助和生活救治工作。

3、残联:负责对“三无人员精神病人以及对患有重点精神病有家无业且支付精神疾病基本医疗费用有困难的患者实行救助,对康复治疗后有劳动能力的精神病患者进行就业扶持等。

4、派出所:重点掌握辖区内可能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的基本情况,落实日常监管和控制措施;依法做好严重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的强制收治工作。

5、财政所:负责安排落实资金,保障精神卫生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相关经费,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并加强财务监督管理。

6、综治办: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签订“五位一体”责任书,针对弱监护无监护对象做好以奖代补工作。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预防处置。

7、综合信息指挥室:统筹整合辖区网格力量,动员网格员参与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查上报,参与在册精神障碍患者的走访与异常上报,对于上报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及时报告综治办,加强后续跟踪。

8、司法所:负责做好村社区矫正人员、服刑人员、刑释人员的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与康复工作;负责对有关精神障碍患者所引发的法律方面问题给予法律援助和纠纷调解。

9、郭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精神障碍患者的诊断、建档、录入、随访、体检以及危险性评估和分级管理;开展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对贫困患者按照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10、各村、社区: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协助做好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的调查摸排、监护人落实、日常管理和病人转送等工作,开展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工作,对重点管控患者签署管控责任书,协助各相关部门开展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控、治疗、救助等工作。


郭巨街道党工委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