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北仑区教育局继续落实《关于印发<宁波市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甬教计[2019]309)政策,自2023年7月1日开始,截止12月31日执行相关政策如下:
1.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实施全额免收保育费和伙食费政策。2023年下半年累计发放181.63万元,惠及幼儿354人。
2. 义务段免除学杂费。
3. 义务段免课本作业本费。
4. 义务段符合资助条件的寄宿生、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按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2023年下半年发放补助资金22.88万元,惠及学生864人。
5. 义务段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实施营养午餐政策。按宁波标准(150元/人·月,全年10个月计算)对受助对象提供营养餐,拨付资金77.4万元,惠及学生1032人。
6. 符合资助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免学杂费、课本作业本费和住宿费政策。学杂费全额免收;课本作业费每生最高不超过450元/学期按实免收;住宿费每生最高不超过350元/学期按实免收。2023年下半年发放15.8万元,惠及学生66人。
8.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生2000元/年,2023年下半年发放15.1万元,惠及学生151人。
9. 中职学生免学费。
10. 符合资助条件的中职学生免课本作业本费和住宿费政策。课本作业费每生最高不超过450元/学期按实免收;住宿费每生最高不超过350元/学期按实免收。2023年下半年发放9.87万元,惠及学生282人次。
11. 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生2000元/年,2023年下半年发放17.4万元,惠及学生174人。
12. 符合资助条件的高中段学生实施营养午餐政策。按每生每月150元,全年10个月计算。2023年下半年发放9.0万元,惠及学生1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