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按照《宁波市北仑区“扩中”“提低”行动方案》(仑共富办〔2023〕3号)精神,区委人才办、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北仑区推进科研人员增收激励行动方案(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波市北仑区科学技术局 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 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健康局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8日
北仑区推进科研人员增收激励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的意见》,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推动科技创新赋能共同富裕,深入践行“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建立完善科研人员激励机制,持续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根据《宁波市北仑区“扩中”“提低”行动方案》精神,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区、创新强区首位战略,强化教育、科技、人才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优化科研人员引进培育体系、完善科研人员激励机制、拓展科研人员职业成长通道,建立有利于科技人才发展的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为加快推进北仑区“双一流双示范”建设提供坚实科技人才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基本形成科研人员良好的引进培育生态体系,打造“创新创业活跃、人才生态一流”的高素质人才发展重要首选地。全区领军型科技人才达100人以上,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数量达到200人年,科研人员收入稳步增长。 二、工作举措 (一)优化科研人员引进培育体系 1、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深化“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区”建设,深入实施“强港强区引才工程”,加快集聚一批科技领军企业和人才团队,对入选的人才项目给予资助;对于聚焦战略性、关键性领域,培养集聚一批战略科学家、顶尖人才和科技领军人才,根据人才创新创业贡献给予一定支持。设立区级高层次人才项目“青年人才”专项,对符合条件的给予重点支持。(区委人才办、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 2、加强重点平台聚才支持。立足本地特色、重点产业,发挥高端创新平台引才优势,支持企事业单位建设海外创新孵化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引智基地,对入选平台给予配套支持;支持各类主体高标准建设“众创、孵化、加速、产业园”等全链式创业平台,给予认定奖励和运营扶持。鼓励形成多层次高效率的人才智力引进体系。(区科技局、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区经信局) 3、支持高端智力平台建设。进一步发挥宁波高端装备海外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作用,给予运营补助支持;依托科技领军人才创新驱动中心(宁波)、乌克兰工程院宁波创新中心等平台,拓宽渠道引才育才,加快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到2025年,力争全区引进培育海外工程师200人,市级院士工作站总数达到15家。(区委人才办、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 (二)完善科研人员激励机制 1、完善科研人员薪酬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全职引进创新类人才,对于符合条件的,给予薪酬补贴。对于在人才集聚培育、引领产业发展的企业,按照其引进的人才层次给予企业引才补助;对于引领产业创新发展、有重大贡献科研项目带头人,按照其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程度予以奖励。探索对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推动企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使科研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紧密联系,稳定提高基本工资。加快推进学校、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积极探索符合事业单位业务特点的科研专项激励机制。(区人力社保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 2、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探索实施更大覆盖范围高层次人才科学技术贡献奖励机制。落实海外工程师引进培养政策,加大海外工程师薪资保障,在市级财政支持的基础上,区级给予配套补助;对于全职、柔性引进的海外工程师给予一定额度的生活补贴。(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 3、加大科技成果奖励机制。优化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合理收入政策,对重要技术标准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对青年以第一发明人获得的发明专利授权给予奖励;到2025年,争取有效发明专利达到4000件。(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 (三)拓展科研人员职业成长通道 1、优化整合科研类技术计划项目。赋予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更大自主权,强化以成果为导向的经费管理制度。提高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比例,项目承担单位可提高用于绩效支出的间接费用比例。(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2、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加大“科技贷”对科技企业贷款的支持,给予单个贷款企业授信额度不超过500万元;迭代升级“科技贷”等政策体系,优化金融对科技企业和人才项目的扶持。筹建人才科技创投基金,加大对科技企业和人才项目的支持。鼓励高校、医疗机构、科研院所、企业等承担科研项目,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 3、健全自主评价科研人员机制。优化职称评聘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医疗机构、中小学校(职业学校)等申报科研人员职称自主评价试点。支持科技型企业拓展中级职称自主评审试点范围,建立完善与岗位特色、学科特色、研究性质相适应的评价指标。(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科研人员增收激励工作的重要性,深化部门协同,细化工作举措,及时解决研究科研人员增收激励机制实施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加强监督检查。区级各部门要定期全面自查相关政策措施和存在问题,围绕科研人员引进培育、激励、成长的需求落实主体责任,定期总结有效经验,制定修订内部管理制度,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3、强化跟踪指导。科技管理部门应加强行动方案实施的跟踪指导,定期听取科研人员意见诉求,畅通社会各界沟通反馈渠道,建立动态整改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方案实施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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