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310X/2022-174449 | ||
组配分类 | 政务动态 | 发布机构 | 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其他 |
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310X/2022-174449 |
组配分类 | 政务动态 |
发布机构 | 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其他 |
9月23日下午,北仑区春晓交通运输管理所联合春晓交警中队组织辖区3家纳入市级重点监管普货运输企业(车辆)召开安全生产约谈训诫会,最大限度的推进交通运输安全防控任务,着力深化行业“除险保安”工作,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约谈会上,交通部门通报了3家普货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和源头监管情况,交警部门对3家被约谈的普货运输企业所属车辆及驾驶人存在的交通违法情况予以指出,管理部门和企业就强化企业、运输车辆的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对市交通、公安两局联合发文通报中所列的被约谈企业存在信用评价低、驾驶人涉及酒驾醉驾问题、车辆多条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等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让企业充分认识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对交通运输行业带来的隐患和严重性。明确指出作为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人,既要管生产,又要管安全,必须严格落实运输车辆及驾驶人的管理责任,管理好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责令企业要立即查找管理漏洞,迅速整改问题和隐患,坚决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企业源头安全管理,督促相关人员尽快处理涉及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并做好重点监管期内的整改、申报、验收工作,确保如期“摘帽”。
对列入市级重点监管的普货运输企业、车辆,重点监管期间,按照市工作方案要求,交通、公安两部门将每季度联合开展不少于1次的入企检查。同时,监管期间,交通运输部门将暂停受理企业新增运力,暂停企业增加经营范围业务申请,取消企业交通运输领域各项评优评先资格;公安部门视企业交通违法处理情况,对企业车辆年检、年审及过户严格把关。春晓交通、交警两部门还将采取对重点监管企业所涉及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的互通互报制度,通过联合惩戒机制的建立对运输企业(车辆)实施高压严管态势,全力维护辖区交通运输安全。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醒: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人及驾驶人,应自觉遵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这是预防道路运输行车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本,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记把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隐患意识放在第一位,做到安全运输,文明出行!9月23日下午,北仑区春晓交通运输管理所联合春晓交警中队组织辖区3家纳入市级重点监管普货运输企业(车辆)召开安全生产约谈训诫会,最大限度的推进交通运输安全防控任务,着力深化行业“除险保安”工作,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约谈会上,交通部门通报了3家普货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和源头监管情况,交警部门对3家被约谈的普货运输企业所属车辆及驾驶人存在的交通违法情况予以指出,管理部门和企业就强化企业、运输车辆的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对市交通、公安两局联合发文通报中所列的被约谈企业存在信用评价低、驾驶人涉及酒驾醉驾问题、车辆多条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等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让企业充分认识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对交通运输行业带来的隐患和严重性。明确指出作为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人,既要管生产,又要管安全,必须严格落实运输车辆及驾驶人的管理责任,管理好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责令企业要立即查找管理漏洞,迅速整改问题和隐患,坚决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企业源头安全管理,督促相关人员尽快处理涉及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并做好重点监管期内的整改、申报、验收工作,确保如期“摘帽”。
对列入市级重点监管的普货运输企业、车辆,重点监管期间,按照市工作方案要求,交通、公安两部门将每季度联合开展不少于1次的入企检查。同时,监管期间,交通运输部门将暂停受理企业新增运力,暂停企业增加经营范围业务申请,取消企业交通运输领域各项评优评先资格;公安部门视企业交通违法处理情况,对企业车辆年检、年审及过户严格把关。春晓交通、交警两部门还将采取对重点监管企业所涉及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的互通互报制度,通过联合惩戒机制的建立对运输企业(车辆)实施高压严管态势,全力维护辖区交通运输安全。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醒: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人及驾驶人,应自觉遵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这是预防道路运输行车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本,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记把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隐患意识放在第一位,做到安全运输,文明出行!(王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