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2-08-31 阅读次数: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一、事故简要情况及批复情况
2021年8月14日14时左右,位于宁波保税区西区创业一路8号的宁波保税区冷普物流有限公司集装箱堆场内,发生一起场内作业车辆(集装箱堆高机)撞倒并碾压1名工作人员的事故。被撞压人员后经医院抢救无效宣告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计150万元。2021年8月20日宁波保税区管委会批复同意《宁波保税区冷普物流有限公司“8.14”厂内车辆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二、评估小组成立情况
根据《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北仑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8月1日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甬保社会事务中心相关人员组成的评估小组,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宁波保税区冷普物流有限公司“8.14”厂内车辆伤害死亡事故的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
三、评估小组工作开展情况
评估小组对照事故报告要求,查阅了原保税区应急管理局的行政处罚案卷;就柴桥街道办事处提交的事故整改防范措施意见进行了核对,座谈街道分管领导;评估小组还赴宁波新华昌运输设备有限公司开展了执法检查,重点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及的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
四、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小组认为宁波保税区冷普物流有限公司“8.14”厂内车辆伤害死亡事故的责任单位及人员责令追究落实到位,涉事单位较好地开展了事故的举一反三工作,对事故报告提出的整改防范措施意见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工作部署和落实,切实有效地起到了事故警示作用,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升起到了积极正面的影响。
(一)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冷普物流公司进行了全厂排查,增加了包括风险区域安全警示标识、电动堆高机声光报警装置、人行道位置警戒柱等在内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所有堆高机轮胎安装安全防护拦挡装置;对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作出了进一步规范;培训教育方面,冷普物流公司也进行了强化,针对各岗位工作特点细化了安全培训模式。
(二)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从现场检查来看,冷普物流公司作业现场人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电焊作业现场电焊机未落实接地等。建议冷普物流进一步落实《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仓储和堆场物流企业安全管理总规范的通知》(甬保安办〔2019〕7号)要求,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促进同行业“技防”措施推广和共享。深入开展事故隐患举一反三,持续开展内部排查,从员工意识、作业程序、设备使用等多方面同步提升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