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45102/2022-172873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2-08-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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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2-08-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教育
关于同意宁波市北仑区大港职业教育培训学校等培训机构终止办学的批复
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仑教〔2022〕96号

有关培训学校及举办者:

宁波市北仑区大港职业教育培训学校、宁波惠利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关于终止办学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终止办学的申请,并从即日起停止一切教育教学活动。

上述学校终止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妥善做好学员退费工作,依法进行财务清算,按规定处理财产。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条之规定,依法办理相关的注销登记手续。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