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45102/2022-169486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2-06-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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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2-06-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教育
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暨“亲青课堂”暑托班项目的通知
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仑教〔2022〕68号

各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满足广大家长需求、解决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进一步巩固“双减”成效,帮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假期,积极营造全社会协同育人良好氛围,根据《宁波市教育局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22〕168号)、《关于印发〈“甬有优学”行动“亲青课堂”暑托班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团联〔2022〕1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开展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暑期托管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主要面向本区范围内小学1-5年级,初中7-8年级的义务段在校学生开展,原则上不招收“幼升小”“小升初”阶段学生。

二、服务时间

2022年暑假期间,7、8月份各一期,每期两周(不包含双休日),具体时间段根据各校实际情况确定。

三、服务内容

参照校内课后服务模式开展暑假托管服务工作。

(一)基本托管服务。学校为学生提供学习和运动场所,开放自习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等资源,组织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答疑。

(二)素质拓展服务。学校可结合实际,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教育资源,统筹实施体、艺、美、劳、科技类兴趣课程,开展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劳动教育实践和职业体验或小型比赛等,进一步增强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学生体验式学习能力和身心健康水平。其中每天应组织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

各中小学根据学生意愿应收尽收,每个年级段至少开设1班,每班人数不超过45人。所有办班点须张贴或悬挂“亲青课堂”暑托班统一标识。

四、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市发改委和市教育局发布的标准执行,为50元/人·天,午餐费另行收取,一般为10-15元/人·天。在册困境儿童可减免相应费用。

五、人员配备

各校需配备管理人员、班主任(专业志愿者)、随班教师(志愿者)、安保人员等,具体人员配备及数量由各校按实际需要制定和落实。学校教师以外所有志愿者和工作人员须经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人员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查询。

六、进度安排

启动阶段(2022年5月):成立工作专班;设计活动内容,安排活动资源,统一工作流程和宣传标识;召开工作推进会。

招生阶段(2022年6月):落实场地、人员等办班资源;面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接受报名;设立咨询热线,及时反馈信息;做好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运行阶段(2022年7月至8月):提供暑托服务、开展暑托活动;加强过程管理和监督,保证暑托班安全、有序运行。

评估审计阶段(2022年9月至10月):开展考核评估、财务审计。

总结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总结成果,探索长效化工作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办好暑托班项目的意义。要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政策和制度,建立分工明确、任务清晰的工作推进机制,层层抓好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

(二)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安全有序。要把疫情防控和学生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举措、安全管理规定、应急预案和巡查制度;对班主任(专业志愿者)、志愿者和学生要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办班过程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向家长告知有关安全责任,确保平稳有序。

(三)精心组织实施,强化规范管理。在已有基础上探索暑托服务的长效机制,形成符合本校实际和特点的办班模式。要注重协同推进,充分协调在职教师、学校、社会组织等各项资源。要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好暑托班办班质量。

(四)认真巡查评估,做好总结评优。要及时总结办班经验,探索建设品牌示范阵地、优秀课程、典型办班模式,评选激励优秀教师、志愿者、工作人员,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共青团宁波市北仑区委

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