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各职能部门、各村(社区):
现将《小港街道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依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北仑区人民政府小港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24日
小港街道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和近期省市区主要领导有关批示指示精神,牢牢把握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主动权,坚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经小港街道研究,决定在全街道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合用场所、群租房、危险化学品场所、工业企业、高层建筑、老旧小区和医疗机构等重点领域,打击一批情节严重的消防违法行为,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培训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最大限度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实现“遏较大”,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为建党百年营造安全氛围。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合用场所。按照街道消安办《关于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仑港消〔2021〕2号)要求,全面整治“三合一”隐患,重点抓好3人以上合用场所治理,落实人员搬离、防火(物理)分隔、开辟第二逃生通道等整改措施。
(二)群租房。由派出所牵头,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执法中队、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安监所、社区办等部门及各村(社区)配合,负责重点整治居住10人以上的群租房,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督促整改防火分隔不到位、用火用电不规范、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逃生通道不畅通以及“三合一”等隐患。
(三)易燃易爆场所。由安监所牵头,派出所、交管所、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中队等部门及各村(社区)配合负责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化工企业;重点整治危险品运输企业;重点整治特殊作业、消防设施运行、应急消防力量建设、应急处置物资和预案准备、员工培训等方面内容。
(四)工业企业。由发展服务办牵头,综合执法中队、派出所、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安监所和自规所等部门及各村(社区)配合负责重点整治工业企业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厂中厂”消防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鼓励企业安装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
(五)高层建筑。由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派出所和社区办等部门及各村(社区)配合负责重点整治高层居住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重点整治物业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消控室值班制度不落实、消防设施瘫痪、消防车通道堵塞占用等问题。
(六)老旧小区。由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社区办牵头,派出所和各村(社区)配合负责重点整治老旧小区消防设施配置不到位、疏散通道堆放杂物、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车道堵塞占用等问题。
(七)医疗机构。由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牵头,派出所配合负责辖区医疗机构,重点整治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标识、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用电设施设备使用维护、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使用保管等方面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攻坚整治行动自2021年5月24日起至7月31日,具体分以下三个阶段。
(一)发动自查阶段(5月24日至6月1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细化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组织社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填报自查表(附件3-8),摸清隐患底数,制定任务清单。自查自纠情况由各牵头职能部门负责汇总,并于6月1日前上报街道消防工作站。
(二)整治管控阶段(6月2日至7月25日)。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区域、分领域、分场所开展隐患治理,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9),集中查处严重违法行为。要组织开展好消防安全形势专题研判,每周对包干片区(分管领域)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治理突出的火灾隐患;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房东、承租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并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提升消防安全意识。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26日至7月31日)。组织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固化经验做法,分析短板弱项,进一步建立健全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一)强化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筹推动工作开展。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分管领导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攻坚整治行动。
(二)强化督查督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督促检查,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一定后果的,将予以警示通报或约谈。对发生较大以上和亡人火灾事故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责任。
(三)强化行政执法。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严格监督检查,形成监管合力。相关执法部门要坚持隐患零容忍,严格行政执法,为整治行动提供有力保障。
(四)强化宣传培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和居民小区楼宇视频,广泛开展消防警示教育,全面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组织实施好微型消防站业务培训,对所有微型消防站队员进行一次轮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
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渠道,明确工作联络人,按照小港街道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任务清单,于6月1日前及时上报自查自纠汇总表。联系人:钱贺微,电话:86787716,QQ:2280226619。
附件:1.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3.群租房消防安全自查表
4.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自查表
5.工业企业消防安全自查表
6.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查表
7.老旧小区消防安全自查表
8.医院消防安全自查表
9.专项行动检查记录表
附件1
小港街道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胡 斌
副组长:虞建军
成 员:周福华 翁展展 胡 波 虞建国 史碧辉
郭立平 郑凯伟 龚仕东 贺加贝 郑红斌
徐幸广 贾梦蓉 徐世杰 张 宏 潘树磊
叶方琼 王 乐 陈伟毅 吴海宏 潘志华
任 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