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仑区青峙化工园区“清新园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1 10:31:06 来源: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各相关企业:

现将《北仑区青峙化工园区“清新园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宁波市北仑区应急管理局宁波市   北仑区人民政府戚家山街道办事处

(青峙化工园区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3月8日

 

北仑区青峙化工园区“清新园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提升北仑区青峙化工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大气环境治理能力,解决园区突出异味环境问题,持续改善园区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省委、省政府推进我省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总体方针,认真落实区委“双城”发展战略和“美丽北仑”工作要求,为高质量整治青峙化工园区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促使园区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群众环境满意度持续提升,开展具有全省示范性的特色治气工作,努力打造我省工业园区大气环境整治(“清新园区”创建)示范样板,实现园区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二、创建目标

以成功示范创建“清新园区”为目标,推进大气污染环境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推动环保管理数字化转型,督促重点企业深化废气治理。以解决园区异味扰民问题为抓手,完成园区内所有重点涉气类企业(以下简称创建企业,名单见附件)“无异味企业”创建工作。以提升群众参与度、共同评价创建成效为工作亮点,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的良好氛围,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2021年6月底前,制定完成“无异味企业”创建评价要求;完成园区内所有重点企业全面排查工作;所有重点企业完成“一企一策”创建方案编制,启动整改落实工作。

——2021年底前,完成不少于9家重点创建企业的创建验收工作;园区年度异味类涉气信访数较前三年平均数量下降50%。园区周边异味问题明显改善。

——2022年6月底前,完成园区内60%以上创建企业的创建验收工作。申报省级“清新园区”创建试点,争创我省“清新园区”示范样板。

——2022年底前,园区内所有重点企业完成创建验收工作;园区申报成功省级“清新园区”试点;园区大气环境现代化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园区周边异味问题基本消除。

三、“清新园区”创建工作要求

“清新园区”定义:

指产业发展先进、具备完善的园区大气污染治理能力和监测能力,具有较强数字化治气管理水平,符合绿色循环理念和清洁生产要求,“无异味企业”数量达到一定占比,污染物排放水平处于国内领先,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群众环境满意度和获得感较高的园区。

评价基本要求:

(一)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完成市级下达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考核要求,基本消除中、重污染天气。

(二)完成省和市下达的各项“治气”工作任务。

1.完成NOx和VOCs年度减排任务;

2.优化产业结构。鼓励类企业或项目占一定比例,限制类、淘汰类企业或项目不超过一定比例;

3.优化能源结构。煤炭等高污染燃料消费总量控制在较低水平,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及管理规范合理,清洁能源消费量以及设备覆盖率较高;

4.优化运输结构。园区内柴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管理制度严格;

5.建筑工地、道路扬尘等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成效明显;

6.完成省、市下达的打好夏秋季臭氧阻击战、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等重大专项行动年度目标任务。

(三)完善大气污染治理能力与体系建设。

1.数字化监管与赋能。具有环保信息化综合平台,具备环境空气质量、固定污染源等在线监测能力;

2.具有完备的执法监测能力,便携式环境预警应急仪器设备、交通工具等配备齐全。

(四)当年未发生由企业排放废气引发的重大及以上大气突发环境事件或网络舆情等群体性事件,且被省级及以上媒体

曝光或被市县级媒体曝光累计2次(含)以下。

(五)“无异味企业”成功创建数量满足园区创建要求。

四、“无异味企业”创建工作要求

“无异味企业”定义:

指排放异味污染物的工业企业通过强化环境管理措施,做到厂界、厂区内不容易闻到“引起人们不愉快感觉及损害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

创建评价要求:

(一)环保手续齐全,有组织与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二)两年内无涉气类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被市级以上媒体曝光,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三)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四)大气污染防治能力评价。

1.工艺装备水平、高污染原辅料替代等源头削减措施符合创建标准;

2.按要求完成LDAR任务,进出料、化学反应、抽真空、分离精制、产品包装等工艺过程与污水集输和处理过程的无组织废气管控符合创建标准;

3.敏感物料的储存与装载符合创建标准;

4.废气治理设施先进且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优于达标限值;

5.废气在线监测设备监测数据可靠;

6.配套专业环保管理队伍,配备数据可靠的便携式检测仪器与废气在线监测设备;

7.非正常工况应急处置方案合理,新、改、扩建项目的工艺设计合理、三同时到位,安装的生产与环保设备先进。

(五)通过由嗅辨师、周边企业代表、民间组织、群众代表、评估专家、行政主管部门代表等相关验收人员组织的现场评估。

企业创建流程:

(一)开展排查

由第三方专业技术单位(以下简称技术单位)组织专家团队对园区大气污染防治现状做整体全面调研,对创建企业已建及在建项目对照环评文件和排污许可证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对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水平、废气产排及污染物治理设施和厂界敏感点环境质量等开展全流程精细化现场排查。

(二)创建整改

1.创建企业根据排查情况,结合自身特点对照指标体系和排查结果,自主委托第三方单位编制整治提升方案(一厂一策)并通过专家评审;

2. 创建企业按照通过评审的“一厂一策”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开展整改工作。期间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等将联合技术单位专业人员、嗅辨师等代表定期跟踪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和异味改善情况。

(三)评估认定

1.完成整改的企业对照指标体系开展自评,自评通过“无异味企业”创建要求的企业,向创建办公室提交申报认定材料;

2.由创建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专家、群众代表、职工代表等评估团队开展现场评估;

3.对符合创建条件并经评估团队评价达到标准的企业,报创建领导小组讨论审定后发文认定。

五、监督与管理

(一)激励机制

对于创建成功的“无异味企业”,在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对企业办理审批等许可事项中提供便捷服务,在信用等级评价、金融信贷、各类评优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优先安排相关专项资金补助;开展差别化监管,降低检查频次。

(二)惩罚机制

对不履行创建承诺、弄虚作假、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将重点审查企业审批等许可事项,在信用等级评价、金融信贷、各类评优、新项目审批、专项资金补助等方面予以制约;开展差别化监管,增加检查频次。

(三)监督机制

畅通环境投诉举报渠道,落实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调动群众的参与积极性,通过聘用环保监督员和民间嗅辨师走入园区,开展园区创建开放日活动,加强“清新园区”、“无异味企业”的社会监督。积极创新舆论监督机制,借助媒体力量,强化对园区内企业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定期公开创建进展和企业环境信息,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和管理水平,在全社会营造“清新园区”创建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动态管理机制

实施“无异味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对因管理不善或整改不力等原因发生废气异常排放引发网络舆情、被市级以上主要媒体曝光、领导批示督办、发生重大环境违法并受到处罚等的企业,对照评价指标暂时取消“无异味企业”称号,并要求企业限期整改,整改通过验收后再次予以认定。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北仑区青峙化工园区“清新园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副区长潘群威任组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王涛、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徐宏杰、戚家山街道主任李国东、区府办副主任沈健任副组长,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戚家山街道(青峙化工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等部门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分局,虞伟绘任创建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园区整体创建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全力保障青峙化工园区大气环境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提升建设、数字化监管能力转型、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深化废气治理等工作。鼓励企业推进转型升级、清洁生产等绿色发展。企业要增加环保投入,加快装备升级、工艺

提升及核心技术研发。

(三)加大监管力度

相关部门加大监督力度,定期跟踪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或进度缓慢的企业以帮扶形式,协助企业加快整改。对于整改不力、发生环境违法事件及舆情的,进行约谈。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四)强化技术支撑

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单位成立园区创建工作技术服务团队,由行业资深专家等共同参与,为园区及企业开展创建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对创建企业的排查、“一厂一策”编制、创建过程与验收开展专业评估指导。

(五)加大宣传发动

区”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调动群众等社会群体参与治气工作的主动性。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清新园区”创建政加大“清新园策和进度,梳理正面企业典型,曝光负面案例,总结创建经验,发挥先进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形成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

附件:1.“清新园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无异味企业”创建名单

           3.“无异味企业”创建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仑环5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