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窗口: 《北仑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请销假制度》已经区政务办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 北仑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请销假制度 为加强北仑区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作风绩效管理,提高窗口工作效能,创建“五星服务”大厅,依据区政府职能部门相关规定和“中心”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中心”实行每日考勤,作息时间由区政务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务办”)统一公布。 第二条 窗口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按规定考勤,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超过正常考勤时间到岗,以及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的,必须履行考勤及请假手续,遇到意外情况不能准时到岗上班的,需及时向窗口负责人说明情况,并报区政务办督查考核科备案。 第三条 窗口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确需请假的,应按以下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第四条 一般窗口工作人员请假审批程序: 请假不满1天,经窗口负责人同意,并填写临时外出登记表,返回时及时销假。 请假1-2天,经窗口负责人同意后,报区政务办督查考核科审批。 请假2天以上,经窗口负责人及进驻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区政务办分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 窗口负责人请假审批程序: 请假不满1天,报经区政务办督查考核科审批,并填写临时外出登记表,返回时及时销假。 请假1-2天,经窗口进驻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区政务办分管领导审批。 请假2天以上,除前款程序外,须经区政务办主要领导审批。 第六条 窗口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应向“中心”办理请假备案手续。 第七条 请假审批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窗口进驻单位留存,第二联由区政务办督查考核科留存。审批时需两联一并提交。 第八条 窗口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的假期,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第九条 各类请假手续均须事前按规定办理,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续假而无法事前办理手续的,需提前电话或口头告知,事后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第十条 上述各种外出及请假情况,必须根据AB岗要求,安排临时顶岗人员,以保证窗口工作正常开展。临时外出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向同窗口或相邻窗口的工作人员说明去向,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第十一条 考勤结果与窗口岗位津贴及绩效奖励挂钩。 第十二条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北仑区行政服务中心请假审批单 2.窗口工作人员临时外出请假登记表 附件1:北仑区行政服务中心请假审批单.xlsx
附件2:窗口工作人员临时外出请假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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