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2-28 14:34:45 来源:区府办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近年来,在我区建设“平安北仑”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他们在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紧急时刻,置个人安危于不顾,或奋不顾身舍己救人,或挺身而出勇斗歹徒,或不怕牺牲抢险救灾,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曲感人至深的大爱、大勇之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平安和谐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依照《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北仑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区政府决定:给李翔同志记个人三等功,并授予“北仑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颁发证书,发放奖金;给鞠军、谢忠夫、贺素维、张君波、褚先锋、王清玉、胡新7位同志嘉奖,并分别授予“北仑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颁发证书,发放奖金。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美德和宝贵精神财富,是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要以他们为榜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北仑”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北仑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名单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日

附件

北仑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名单

一、记个人三等功名单(共1名)

李  翔      宁波正辰机械有限公司

二、嘉奖名单(共7名)

鞠  军      北仑公安分局新碶派出所辅警

谢忠夫      北仑明港中学保安

贺素维      退休

张君波      北仑水厂设备维护员

褚先锋      白峰街道小门村工程包工头

王清玉      太平洋物业小港山清轩小区物业保安

胡  新      太平洋物业小港山清轩小区物业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