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51859/2021-159042
组配分类 政务动态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11-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索引号 113302060029551859/2021-159042
组配分类 政务动态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11-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朗读

浅谈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难点与对策

摘要:特种设备安全作为公共安全中一种较为特殊的类型,具有高危风险性、巨大破坏性和事故突发性等特点,但同时易被社会大众所忽视,因此,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不仅是相关职能部门的监察责任,更是政府、企业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因此,如何对我国特种设各进行安全监管,以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基于此,文章就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进行简要的分析,以期能够提供一个借鉴。

一、调研目的和背景介绍

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业机动车辆,涉及生命安全且危险性较大,具有高危险性、破坏性和事故突发性等特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存在专业性强、安全监管责任大等特性,给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带来难点。因此,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有效开展,不仅需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的努力,还需政府、主管部门、企业的共同努力。基层监察人员找准难点把握重点,既能维护好自身的权益,又保障好生命财产安全。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三局(工商、食药、质监)合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防线前移至基层局(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虽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监管过程中逐渐显现出的一些问题不容忽视。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随着工业进程的发展,我国特种设备类型、型号越来越丰富,国家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也越来越重视。根据特种设备管理现状来看,安全监管的配套措施仍然不健全,其中法律法规内容不全面、滞后性问题尤为明显。目前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以2014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为依据,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如该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企业违法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时,处罚幅度为3万以上30万以下,对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没有明文规定与参照,导致基层在执法过程中缺少统一的标准,可能出现同案不同罚的情况,对公信力造成负面影响。

(二)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目前,北仑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数为4246家,设备在册数量为36322台。从监察力量来看,北仑区7个基层所共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持证人员70名,有部分所尚不能满足现场监督检查2人持证的要求。而对基层而言,三局合一后特设监察工作仅为各条线任务中的一块,真正从事特设的人员力量远低于持证总数。部分地区特种设备分布散、距离远,2名专职监察人员一天下来只能走访3到5家使用单位,人员短板导致无法及时对使用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此外,特种设备涉及八大类的若干理工科专业知识,但大部分基层人员专业并不对口,尽管相关培训已开展,从入门到成为监管行家里手,道阻且长。

(三)特种设备智慧监管水平较低。现行特种设备监管平台为特种设备综合管理系统,这是监管人员掌握设备及使用单位底数的重要途径,也是反向监测各使用单位及库内设备检验状态的有效手段,但因以下两点尚未实现功能最大化:一是登记及检验信息欠精准。系统内部分使用单位详情、设备参数等存在错漏及重复。如“一照多址”的企业,或是租赁企业混杂的“厂中厂”,现场档案难找,遇到铭牌不清的设备只能凭登记的使用位置确认,但位置信息的标记有时候并不严谨,难以确认设备位置所在。另有企业自称设备已报检或已检验,却无书面凭证,查验系统内信息也无及时更新,这让现场处置的效能缺乏保障。二是数据库内信息未能实现共享。目前各区县市数据库涵盖的均为各自辖区内特检院负责检验的设备,地区间尚未实现数据共通。部分跨区域进行检验的设备动态无法及时掌握,当出现超期未检报警,原本有限的监管力量可能会被分散。

(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首先,一些企业的法律意识淡薄,对特种设备的基本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识严重不足,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投入少、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力。其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以小微企业居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规章制度不完善、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管理和作业人员等,易发生因管理缺失而带来的特种设备事故,监管的责任和风险较大。同时,部分企业、私营作坊、个体经营户,由于专业知识缺乏,安全意识淡薄,对购买的特种设备进行申报备案,以及设备在使用前要检验合格并办理登记证等知之甚少,日常也很少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私下自行安装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缺少资料或超期未检,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日常运行记录不完善,应急救援措施缺乏的事情时有发生,给设备运行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三、下步建议及对策

针对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难点问题,需要从以下四方面着力加以解决。

(一)健全法律法规制度,提升执法公信力。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现状,国家需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体系,改善一些重复性、覆盖不全面的规定,构建统一化、标准化的安全监管法律法律制度。省级以上监管部门可以出台指导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条例,明确特种设备界定及责任划分,设立第三方权威鉴定机构,处理界定分歧。同时出台实施细则,缩小自由裁量权。这样才能使法律法规更好地得到落实,这不但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减少执法工作的人为性、随意性,维护法律的权威,而且能使它更好地落实,执法从严,违法必究,从而有效遏制事故发生,降低事故发生率,切实有效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的财产、生命安全。

(二)注重隐患源头治理,优化人员结构应对设备增量。一是引入社会化监管力量。以企业为源头,实施隐患预防。建议可引入社会化监管力量,聘请有资质的专业人员,定期对企业的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分类分级评定,进行必要的隐患排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定期组织面向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不同培训班 ,构建常态化的学习模式。二是特殊岗位人员精英化。要推动全员取证,并定期开展实务培训,建议出台规范化执法模板和案卷以及统一制式的现场检查手册。同时实施岗位轮转制度,做到“奖惩”对等,既有效分散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的压力,也可提升执法力量。要把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 “入口关”,应在考虑学历、专业的基础上,倾向于在检验检测机构或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中招聘责任心强、具备相关实践经验的人员。三是拓宽培训考证模式。尝试推行作业人员 “线上学习、线下考试”的取证方式 ,通过网络自主学习、考试中心考试的模式,既可满足大量人员的考证需求,又缩短考试间隔周期,大量减少未持证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充分利用科技力量 ,促进特设信息系统功能升级。利用“互联网 + ”技术,推动特种设备MIS系统功能升级和区域互联,实现制造、销售、安装、使用、检验、监察、隐患整改的统一管理,评为一线人员配发手持终端载体。将平台向使用单位开放,优化告知登记和检验的网络申请方式,实现由设备监管向使用单位管理的转变。为进一步确保数据库的准 确性 ,建议研发该系统与全程电子化平台的互通接口,确保使用单位登记信息精准性的同时,也可在后续监管中,充分利用三局合一优势,探讨对超期未检等违法行为的主体实施更多合法的限制措施,如效仿企业年报系统异常经营名录的方式,倒逼使用单位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针对各地特种设备监管系统未互联互通,无法查询域外设备登记状态,建议推动建立统一的特种设备数据管理系统或者信息查询平台,实现特种设备“一盘棋”信息资源归集共享,有效破解数据壁垒,便于迁入地监管部门对老旧二手特种设备进行追溯,掌握其定期检验、使用登记等历史信息,疏通“堵点”为安全监管工作创造条件。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企业安全意识。为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最大限度规避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事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首先加强使用企业的安全意识教育,要从根本上强化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安全操作、安全维保的思想认识,提升其安全工作的主动性。首先,各地监督管理部门要扩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思想宣传、技术及法律科普活动,让更多的企业真正了解特种设备,明白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性,理解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明确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从而自觉树立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责任意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的主观能动性。其次,定期组织相关企业管理层和技术人员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和维护的技术培训活动,安排管理部门技术人员或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前来现场指导,将特种设备运行中容易发生的普遍性故障,造成的危害以及该如何及时应对等内容进行详细的讲解,并列举大量的技术案例,设计实践性操作环节,通过理论加实践的方式增强企业人员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认识。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