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义务段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深入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争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现就推进北仑区教育共同体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打造“重要窗口”的新要求、高标准,通过教育共同体建设,激发区内相对偏远学校办学活力,提升师资、管理、质量、文化水平,缩小校际教育差距,实现区内义务阶段学校基本达到同一教育质量水平,让所有孩子就近“上好学”,实现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和教育现代化。
二、工作原则
(一)区域为主。教育共同体组建坚持以区内学校为主,鼓励参与跨区域教育共同体建设。
(二)突出重点。教育共同体组建重在推动区内中心学校与相对偏远学校之间的共同发展,区内小规模学校和相对偏远学校为重点帮扶对象。
(三)因地制宜。立足区域发展需求和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开展常态化、多样化、有实效的教育帮扶工作,形成具有鲜明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
(四)创新发展。立足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迈向优质均衡发展的新阶段,基于我区全面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和教育协作体建设的新基础,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资源配置、教师互动、技术进步等方面开展创新和实践。
三、建设模式
我区的教育共同体是指义务教育阶段中心学校与相对偏远学校(或者学校之间可以资源互补或共享)结对形成办学共同体,实现“以强带弱、以中心带偏远、共同发展”,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的学校发展模式。
我区以协作型为主要建设模式。是指一所中心学校与一所或若干所相对偏远学校结对联盟,不打破原有学校各自的人事、管理体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项目协作,由核心校向成员校在业务上给予引领、指导和帮扶。协作型实行“愿景协同、机制协同、研训协同、教学协同、项目评估”的协作模式,以项目化推进的方式,在学校建设顶层设计、教师交流培养、课堂教学研讨、集体备课校本教研等方面实现共同发展。
四、目标任务
在“互联网+义务教育”和教育协作体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教育共同体建设。2020年,全区所有义务阶段学校参与教育共同体组建工作,已参与“互联网+义务教育”和教育协作体的学校重新纳入教育共同体建设。“十四五”期间,不断完善适合区域实际的教育共同体模式和运行机制。争取到2022年,全区公办义务教育段学校实现教育共同体全覆盖。
五、政策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教育共同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破解建设中的重点、难点,制定本区教育共同体建设总体方案,从政策保障、激励机制等层面建立与教育共同体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加强统筹管理,区内的教育共同体由区教育局负责组建并发文公布。
(二)理顺管理体制。协作型教育共同体各成员校法人地位不变、经费独立核算不变、校名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采取结对协作模式,指导交流开展学校德育、教学、党建、后勤等工作。
(三)落实经费保障。区教育局将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推进扎实的教育共同体建设、“互联网+义务教育”和教研联盟建设,并对建设成效明显的中心校给予奖励。
(四)推动师资流动。区教育局将结合“区管校聘”加强区内教育共同体内部师资的统筹、调配和交流。优先满足教育共同体内教师的双向交流和有序调动,优化教育共同体内各学校的师资结构。教育共同体根据学科要求,指派一定数量老师到相对偏远学校支教。大力推动各教育共同体建立名师工作室,指导相对偏远学校中青年教师成长;通过相对偏远学校教师到共同体学校轮训、常态化开展教师网络研修等方式,提高相对偏远学校教师的专业技能。
(五)优化激励机制。区教育局将在事业编制总量和中小学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加大统筹力度,编制向共同体中心校适当倾斜。教育共同体内从城区学校流动到相对偏远学校任教,视同乡村学校任教经历。教育共同体内核心校教师到成员校任教满三年且继续在相对偏远学校任教,并符合高级教师职称晋升条件的,不占核心校的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各类评优评先比例向承担教育共同体任务的中心校教师适当倾斜。
(六)促进学生交流。建立教育共同体内学生交流的长效机制,定期选派不同年级、不同层次学生进行学习交流、互动体验。广泛开展共同体内学生研学实践、联谊互助等活动和学生体艺特长交流、综合素质竞赛等活动,促进学生共同成长、多元发展。
(七)强化督导考核。教育共同体建设列入区教育局对校长考核指标和学校发展性评价指标。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针对不同学段的学校建立针对性评价方案。健全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成长等的综合评价、增值评价和特色评价,对中心校的考核和绩效评价把共同体内相对偏远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作为主要依据。积极塑造教育共同体建设学校典型,多形式开展宣传推广,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北仑区义务阶段学校教育共同体建设进度表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11日
附件
北仑区义务阶段学校教育共同体建设进度表
序号 | 中心学校 | 成员学校 | 建设时间 |
1 | 岷山学校 | 白峰小学 | 2019年 |
2 | 东海实验学校 | 春晓实验学校、三山学校、 浙师大附属芦江书院 | 2019年 |
3 | 绍成小学 | 柴桥实验小学 | 2019年 |
4 | 蔚斗小学 | 学达小学 | 2019年 |
5 | 新碶中学 | 白峰中学 | 2019年 |
6 | 滨海国际合作学校 长江小学 | 梅山学校 | 2020年 |
7 | 大碶中学 | 松花江中学、灵山书院 | 2020年 |
8 | 华山小学 | 柴桥小学、东城小学 | 2020年 |
9 | 庐山中学 | 霞浦学校 | 2020年 |
10 | 九峰小学 | 灵山书院 | 2020年 |
11 | 顾国和外国语学校 | 郭巨学校 | 2020年 |
12 | 顾国和中学 | 高塘学校 | 2021年 |
13 | 泰河学校 | 霞浦学校 | 2021年 |
14 | 新碶小学 | 郭巨学校 | 2021年 |
15 | 长江中学 | 梅山学校 | 2021年 |
16 | 淮河小学 | 高塘小学 | 2021年 |
17 | 联合实验中学 | 江南中学、小浃江学校 | 2021年 |
18 | 小港实验学校 | 小港中心学校、小浃江学校 | 2021年 |
19 | 北仑区实验小学 | 博平小学、大碶小学 | 202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