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K16057891F/2021-00159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发布机构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1-01-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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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1-01-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房地产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评选2018-2019年度北仑区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和最具影响力企业家的通知
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仑建〔2021〕3号

区属各建筑业企业、有关单位:

为鼓励建筑业企业做强做优,充分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壮大我区建筑产业,表彰一批在做大做强、开拓市场、工程创优、企业纳税等方面业绩突出的建筑业企业,根据区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补充意见》(仑政〔2012〕43号)和《关于印发北仑区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仑政办〔2012〕118号)精神,决定开展2018-2019年度北仑区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一)北仑区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工商注册地在北仑区行政区域内且属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建筑施工企业;

(二)北仑区建筑业最具影响力企业家:工商注册地在北仑区行政区域内且属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总经理。

二、评选条件

(一)参评企业须符合《北仑区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评选表彰办法》规定的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评选条件,并且企业2020年度省内建筑业产值不低于2亿元。

(二)参评企业2018-2019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评为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

1.发生较大安全、质量生产责任事故的;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在企业经营方面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企业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以及出租、出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

4.企业或企业副总及以上领导被纪检监察机关认定存在行贿受贿行为,或被检察机关认定行贿犯罪的。

(三)申报最具影响力企业家的,2018-2019年度被纪检监察机关认定存在行贿受贿行为,或被检察机关认定行贿犯罪的,不得评为最具影响力企业家。

三、申报材料

龙头骨干企业:

1.《北仑区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申报表》1份;

2.《北仑区2018-2019年度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评分表》1份并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

最具影响力企业家:

1.《北仑区建筑业最具影响力企业家申报表》1份;

2.《北仑区2018-2019年度建筑业最具影响力企业家评分表表》1份并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

3.企业家个人简历(字数不超过150字)和个人照片(JPG格式,像素5M以内)。

四、其他:

申报日期截止至2021年1月31日,材料报送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管理科,联系人:林建伟,联系电话:89383536。申报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申报标准和要求的,视为不具备参评资格。

申报材料一经报送,不得再进行增、删、修改,但可对已报送材料进行补充说明。

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成立评审专家组,审查申报资料,核对原件,综合考虑企业评分排名、资质类别、专业特点、社会贡献等因素,通过审核、评议出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拟获选名单及最具影响力企业家拟获选名单,并对拟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区政府审定公布。

企业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采取欺骗、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荣誉称号,并取消下一轮参评资格。

附件:1.北仑区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申报表

           2.北仑区2018-2019年度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评分表

           3.北仑区建筑业最具影响力企业家申报表

           4.北仑区2018-2019年度建筑业最具影响力企业家评分表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