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梅山办事处)、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推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根据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四部门制定的《宁波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要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结合我区实际联合制定了《宁波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
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23日
宁波市北仑区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
(2020—2022年)
2013年以来,我区通过连续两轮实施校园食品安全提升三年行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环境得到持续改善,成效明显。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区级党委、政府有关要求,推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决定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下称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各部门管理监督责任,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筑牢基础、补齐短板、提升水平,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遏制发生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断提高师生和家长对校园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学校、供餐单位要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市场监管所(办事处)要压实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依法查处涉及学校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区教育局要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监督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区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学校开展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区公安分局要依法打击校园食品安全犯罪行为。
(二)进一步强化规范化建设。加快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硬件改造提升,食品安全等级基本达到B级及以上;完善学校食堂、校外供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鼓励导入HACCP或ISO22000体系并通过认证;提升食品安全管理员能力素养,实行全员培训和抽查考核,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100%。
(三)进一步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大宗食材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率达到100%;校园超市品牌率达100%;校园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方案完备,不发生校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发生影响恶劣或引发重大舆情的食品安全事件。
(四)进一步提高整体智治水平。加快推进智能“阳光厨房”建设工程,中小学和二级(含)以上幼儿园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基本建成智能“阳光厨房”, 鼓励其他学校食堂建设智能“阳光厨房”。通过应用物联感知、图像识别、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线上巡查,精密智治;加快建成校园食品安全智控体系,归集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学校食材供应商、日常监管等信息,全面分析校园食品安全状况,精准施策。
三、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
1.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校长(园长)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参加食品安全检查,研究食品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实施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实施每周自查制度,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迅速采取整改措施并及时复核整改效果。加强对学校食堂、校内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考核,对不能胜任岗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及时调整。倡导实行分餐制。(区教育局负责)
2.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学校采购的米、面、油、水(海)产品、生鲜肉、蛋类、豆制品、调味品等大宗食品实行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学校原则上在区教育局公开招标并确定的大宗食品供货商名录中选择供货商,签订供货协议。(区教育局负责、各市场监管所(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学校食堂委托经营者、供餐单位管理。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食堂委托经营的,应严格遴选委托经营者,加强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并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采用校外供餐单位提供餐食的学校,应选择通过HACCP或ISO22000体系认证的供餐单位。(区教育局负责、各市场监管所(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学校建立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制定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细化事故报告、病人救治、危害控制、处置流程等内容。每年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演练或桌面推演,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区教育局负责)
5.推进学校食堂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推动学校使用校园食安系统实现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建立相关记录台账;中小学和二级(含)以上幼儿园食堂基本建成智能“阳光厨房”,视频与物联信息统一接入区教育局和区市场监管局信息化平台;学校食堂“互联网+阳光厨房”全覆盖,鼓励学生家长借助“互联网+阳光厨房”,参与学校食堂的监督。(各市场监管所(办事处)、区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落实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6.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用热链工艺加工盒饭的,配备微波膳食加热设施。明确专人负责食品原料进货查验,严格筛选食品原料供应商,定点采购食品原料,建立供货者评价和退出机制;倡导建立原料供应基地、与大型食品生产或销售企业签订长期供货协议。定期对大宗食品原料、餐用具清洗消毒效果等进行检验检测。(各市场监管所(办事处)负责)
7.全面建成智能“阳光厨房”。推进智能“阳光厨房”建设,提升智慧化管理能力。使用智慧餐饮浙食安,向学校、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公开食品加工制作信息,主动接受监督。(各市场监管所(办事处)、区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切实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8.加大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每年春秋季开学期间,使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对学校食堂、校内超市、校外供餐单位、学校食材供应商、校园周边100米内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加大学校食材供应商监督抽检力度,对米、面、油、肉、蛋类、豆制品等重点食材抽检全覆盖。对学校食堂、校内超市、校外供餐单位、学校食材供应商食品安全管理员抽查考核全覆盖,并公布考核情况,抽考不合格的督促限期整改。(各市场监管所(办事处)负责)
9.加强学校饮用水的管理。区教育局负责制定饮用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严格学校饮用水设施设备日常管理,建立机制,落实责任,加强饮水机、直饮水等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消毒、维护等工作,确保校园饮用水安全。各市场监管所(办事处)加强供学校桶装饮用水监管,增加抽检频次。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加强生活饮用水、供水设施的监督检查,指导学校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防范介水传染病的发生。(区教育局、各市场监管所(办事处)、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实施“消C”攻坚战。重点加强民工子弟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食堂等薄弱环节的提升力度,不断加大学校食堂的资金投入,对硬件设施进行改造,完善食堂设施。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等级基本达到B级以上。(区教育局、各市场监管所(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食源性疾病防控。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教育。规范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行为,加强食源性疾病信息通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
12.严惩重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采购、销售或加工制作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感官性状异常和超过保质期等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公开查处结果,及时将相关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信用监管。及时受理、依法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依法严厉打击校园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各市场监管所(办事处)、区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膳食结构,保障学生营养餐质量安全
13.采取营养健康干预措施。创建学校健康食堂。配备专(兼)营养健康管理人员,指导学校优化膳食结构,采取措施减油、减盐、减糖;中小学、幼儿园配备营养专业人员或者聘请营养专业人员。(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伙房)供餐比例。健全并落实大宗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加工制作等制度,确保学生营养餐质量安全。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区教育、各市场监管所(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广泛开展宣传,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15.普及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向师生有效传递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对学校提供营养指导,倡导健康饮食理念。(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社会共治。健全学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引导新闻媒体真实、客观报道学校食品安全状况,客观、公正开展舆论监督。推广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增强社会监督合力。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建立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机制。(区教育局、各市场监管所(办事处)、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的重要意义,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底线意识,定期研究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层层明确、逐级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防范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校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二)强化政策保障。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各部门要积极推动区党委和政府将校园食品安全纳入党政同责考核内容,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健全长效机制,出台制度措施,并在经费保障、人员配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将学校食品安全提升经费纳入区政府食品安全预算,对食品安全等级提升、智能“阳光厨房”、智慧餐饮信息化建设工作等方面加大经费投入。
(三)扎实有力推进。围绕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突出问题治理,及时发现问题隐患,研究采取解决办法。坚持问题导向,适时调整工作重点,采取针对性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师生及家长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深入开展。各部门要健全定期会商、联动执法等校园食品安全制度和长效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强化部门间工作通报和信息共享,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巩固总结提升。针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对五年内发生过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校外供餐单位、学校食堂,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的,予以通报,逐一销账。认真总结工作成果,将成效好、可复制、可推广的措施和经验,上升为工作制度或长效机制。
2020年9月24日前,各市场监管所(办事处)、区教育局、区公安局、区卫生健康局要上报工作部署情况;每年7月2日、12月12日前,各部门要报送半年或全年工作总结和工作情况统计表;2022年12月17日前,各部门要报送三年工作总结至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监管科傅秋红(联系电话:89383896)。
区市场监管局联系人:谢益莉,电话:89383897;
区教育局联系人:徐丁双,电话:89383958;
区公安分局联系人:周斌杰,电话:86775581;
区卫生健康局联系人:胡贤芳,电话:86782105。
附件:1.宁波市北仑区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重点工作进度表(2020—2022年)
2.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3.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表
4.学校食堂智能“阳光厨房”建设标准
宁波市北仑区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重点工作进度表
(2020-2022年)
重点任务 | 主要内容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强化规范化建设 | 1.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等级B级及以上比例 | 95% | 98% | 基本全覆盖 |
2.校外供餐单位通过HACCP或ISO22000体系认证比例 | 20% | 60% | 100% | |
3.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率 | 90% | 95% | 100% | |
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抽查考核合格率 | 90% | 95% | 100% | |
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 1.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率 | 100% | 100% | 100% |
2.品牌连锁超市入住率 | 95% | 98% | 100% | |
提高整体智治水平 | 1.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阳光厨房”建设率 | 85% | 95% | 基本全覆盖 |
2.中小学和二级(含)以上幼儿园食堂智能“阳光厨房”建设率 | 20% | 60% | 基本全覆盖 | |
3.校外供餐单位智能“阳光厨房”建设率 | 20% | 60% | 100% |
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项目 | 数量 | ||
基本情况 | 辖区内持证学校食堂数(家) | ||
实施五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的单位数(家) | |||
建立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的单位数(家) | |||
实施“明厨亮灶”数(家) | |||
其中:视频式展示(家) | |||
互联网式展示(家) | |||
辖区内持证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数(家) | |||
供应的学校数(个) | |||
建立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的单位数(家) | |||
通过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数(家) | |||
实施“明厨亮灶”数(家) | |||
督促整改情况 | 学校食堂整改问题数量 | 原料进货查验把关不严格(家) | |
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不规范(家) | |||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家) | |||
加工制作环境不清洁(家) | |||
其他食品安全问题(家) | |||
供餐单位整改问题数量 | 原料进货查验把关不严格(家) | ||
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不规范(家) | |||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家) | |||
加工制作环境不清洁(家) | |||
食品分餐配送过程不合规(家) | |||
其他食品安全问题(家) | |||
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情况 | 监督检查数(户次) | ||
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份) | |||
行政处罚立案数(起) | |||
罚没金额(万元) | |||
吊销许可证(家) | |||
取缔无证经营(家) | |||
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数(起) | |||
刑事立案数(起)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分类 | 学校数(所) | 学校食堂(家) | 智能“阳光厨房” 建成数(家) | 校内超市(家) | 餐饮从业人员 |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员 | |||||||
食堂数 | B级 以上数 | 大宗食品统一配送 或定点采购数 | 数量 | 品牌 超市数 | 人数 | 培训人数 | 人数 | 抽考 人数 | 合格 人数 | ||||
小学 | |||||||||||||
中学 | |||||||||||||
幼儿园 | 一级 | ||||||||||||
二级 | |||||||||||||
三级 | |||||||||||||
其他 | |||||||||||||
普通高等教育学校 | |||||||||||||
其他学校 | |||||||||||||
校外供餐单位 | 数量:家; B级以上:家;智能“阳光厨房”建成数:家;通过HACCP和ISO22000体系认证: 家。 |
备注:1.同时有中学和小学的九年一贯制学校,统计在中学;2.普通高等教育学校指招生高中毕业生进行全日制学习的专业教育。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智能“阳光厨房”建设标准
内容 | 建设标准 | 备 注 |
操作 展示 | 1.原料清洗。能展示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分类清洗画面,并可以看到该区域的卫生状况。 | 1.使用高清摄录设备,视频信息保存不少于7天;2.就餐场所通过显示屏能清晰展示相关操作画面; 3.能在互联网上进行操作展示和信息公示,并接入浙江省食品安全协同治理平台。 |
2.切配。能展示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分类切配画面,并可以看到该区域的卫生状况。 | ||
3.烹饪。能展示烹饪和成品摆放画面,并可以看到地面、工作台面和设施设备卫生状况,人员穿戴工作衣帽情况。 | ||
4.专间。能展示制作加工和成品摆放画面,并可以看到工作台面和设施设备干净程度,人员穿戴工作衣帽情况;能展示预进间洗手消毒和进入专间画面。 | ||
5.餐具消毒。能展示餐用具消毒画面,并可以看到餐饮具回收、清洗、消毒、保洁等过程。 | ||
物联 感应 | 6.能对专间温度、紫外线灯消毒,餐饮具消毒,冰箱温度进行监测。 | |
AI 抓拍 | 7.从业人员未穿工作服、抽烟、玩手机、厨师未戴帽子等不合规行为的抓拍功能。 | |
信息 公示 | 8.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标识、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投诉举报电话。 | |
9.公示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 |
2.鼓励各地增加能自动抓拍不合规行为和物联感应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