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宁波市北仑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7日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阶段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为深入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号)精神以及落实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建立健全我区固体废物现代化治理体系,促进我区绿色发展转型,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打造“美丽北仑”,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北仑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实施“双城”战略和“三个北仑”建设发展战略,紧紧围绕省、市“无废城市”建设相关要求,加强绿色文化培育,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将“无废城市”建设和城市规划、治理相融合,以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和建筑垃圾为重点,全面覆盖多源废弃物管理需求,着力推进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注重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我区固废等污染物现代化治理体系,为协调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打造“246”“225”双示范区、建设“美丽北仑”,当好“重要窗口”模范生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通过“无废北仑”建设,完善我区固废等污染物管理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推进各类废弃物全过程管理与多部门协同治理,明确责任分工,增加政府财政投入,促进技术创新,推进市场机制,做强固废等污染防治产业链,进一步提升我区固废污染物处置及监管能力,建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公众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管理体系,实现我区发展方式绿色转变、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逐年下降、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明显提升、危险废物全过程安全管控、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为“无废宁波”“无废浙江”增添北仑样本。
1.近期目标。“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工作全面开展,广泛宣传推广绿色、低碳、循环的生产生活方式,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无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制度和监管体系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推进,工业固废管理体系基本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初步构建,建成一批绿色生产项目和固废处置补短板项目,固废信息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工业固废特色管理样板工程基本建成。至2022年底前,完成浙江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现我区“废物管理全面、源头大幅减量、资源利用充分、分类转运专业、末端处置规范、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格局,实现生活垃圾产生量趋零增长、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强度逐年下降、危险废物基本实现全面安全管控、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基本全覆盖。
2.中远期目标。到2025年,“无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制
度和监管体系全面建立,“无废文化”深入人心,全社会自觉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精细化管理理念在各行业全面落实,各类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形成“共商、共治、共管、共享”的良好氛围。工业固废管理成效显著,“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集中化统一处置”的治理体系更加健全,临港工业固废特色管理的“北仑样板”牢固树立。
(三)实施范围与时限。本方案的实施范围为北仑区所辖行政区域范围(不含大榭开发区、宁波保税区、宁波出口加工区),其中包括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保税港区两个国家级开发区。方案实施分近期(2020-2022年)和远期(2023-2025年)两阶段,计划2022年建成省级“无废城市”。
1.统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围绕宁波市“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重点发展化工新材料、汽车及配件制造、高端装备、电子信息、生命健康和现代服务业等高产值、低废弃的产业。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固废产生量大、区域难以实现有效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项目。以纺织服装、化工制造、汽车零部件、文教用品、机械制造等传统制造业为重点,利用单位产值排污强度等指标体系“亩均论英雄”综合评判、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努力推动传统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生态环境分局)
2.抓好产废源头减量管理
(1)持续推进工业固废源头减量
进一步推进源头管控精细化,推进清洁生产和产业升级,加强化工、冶金、印染、造纸、表面处理等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重点行业整治提升。结合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落实清洁生产审核。深入推进重点用能、用电、用水、排污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培育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总数年度增长率达到5%。鼓励企业工艺技术装备更新改造,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与废弃物产生,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实现逐年零增长或负增长。(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
大力开展绿色工厂创建工作,引领企业绿色发展水平提升,系统提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绿色指标体系贯通绿色设计、绿色工程、绿色供应链、园区基础设施的共享,在产品、企业、供应链、园区多个层次落地实施,实现工业固废源头减量目标,形成一批“三废”产生量小、循环利用率高的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2)多措并举实现污泥源头减量。严格落实《北仑区污泥产生企业与利用处置行业深化整治提升方案》相关要求。鼓励重点企业提高废水回用比例,完善分质分流处理系统,从源头减少污泥产生。县以上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和年产污泥1000吨以上的企业,出厂污泥含水率逐步降至60%。推进申洲公司、亚洲浆纸业、逸盛石化、侨泰兴、广源纺织公司等的污泥减量化项目。实行差别化的污泥处置价格,促进污水处理工艺技术提升,倒逼污泥产生单位削减有毒有害物质使用量,减少污泥产生量。严格控制“产泥”项目准入,新建的污水处理厂必须配套污泥深度处理处置设施,并明确污泥消纳渠道。(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发改局)
(3)力促农业废弃物源头减量。深入推进“肥药两制”改革,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及其废弃物产生量,力争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负增长。开展基层农业技术服务,以精准化测土、有机肥替代、肥料品种优化、农业技术升级“四大行动”推进农药、化肥定额减量。加快花木种植业转型升级,扩大低化学依赖种植业面积,推行病虫害防治服务社会化。积极采用生物防治等病虫害绿色防治方式。加强种植制度技术探索,减少地膜使用量。淘汰厚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超薄地膜,推进0.01mm以上加厚地膜应用,延长地膜使用期,提高重复利用率。积极引进示范推广全生物降解膜。(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3.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1)促进绿色生活消费。面向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开展绿色生活方式公众意识教育,倡导公众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理念,扩大绿色产品消费,抵制过度包装,鼓励使用可降解、可循环利用的包装材料和器具,到2020年底全区城乡生活垃圾总量基本实现“零增长”。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到2020年底,商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外卖服务和会展活动率先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餐具,星级宾馆酒店限量提供部分一次性消费品;到2021年,禁限塑范围逐步扩大到其它行业。支持发展共享经济,推动租赁、二手交易等商业化平台的规范发展。引导文明餐饮,餐饮企业、学校及单位食堂应深入推行“光盘”行动,推广自主点餐计量收费。推行小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模式,鼓励撤桶并点。积极开展绿色商场、绿色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综合执法局)
(2)推进绿色快递发展。与大型快递物流企业合作,开展可多次循环使用快递箱的应用试点,提高快递包装回收量。鼓励快递企业使用环保快递包装、环保集装容器、可多次循环使用环保编织袋。鼓励快递网点划定专门区域回收快递包装箱、包装袋。通过积分换取礼品或者抵扣邮寄快递费等形式,鼓励消费者将快递包装袋送交网点进行回收。(责任单位:邮政分公司)
(3)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推行预制装配等绿色建造方式,提倡绿色施工、绿色室内装修和绿色建材的使用。引导新建建筑和改扩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提高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绿色建筑星级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1.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1)逐步建立垃圾分类长效机制
强化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贯彻实施《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和《北仑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9-2022年)》,坚持城乡垃圾分类收集一体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前端垃圾分类工作的经费投入,争取到2020年底,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建成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12个、示范村4个。出台支持和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指导意见,建立健全街道、社区、物业、环卫部门协同机制。建立健全财政补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和社会资本相结合的生活垃圾分类经费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
着力培养群众垃圾分类意识习惯。坚持垃圾分类从小抓起,融入基础教育,带动家庭分类。充分发挥大中专院校学生社团的作用,在院校全面开展垃圾分类活动,鼓励高校社团组织同社区合作,开展宣教推广活动。以村规民约等形式,明确村民责任和义务,引导村民养成自觉分类的良好习惯。(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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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可回收物的源头分类回收。摸清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底数,开展规范治理,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依托宁波供销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搭把手”等智能回收模式,加大推广布点力度,助力源头精细分类,对废纸张、废塑料、废织物、废金属、废玻璃、废弃电子电器等可回收物提供回收服务。鼓励在固废产生源头进行专业化分类分拣作业,鼓励回收企业或经认证的专业回收人员直接在社区的暂存服务点进行分类分拣,保证再生资源分类的专业化和规范化程度。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产品制造商或销售商构建逆向物流模式,对生产销售的产品或包装物进行主动回收。(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2.推进工业固废分类贮存规范化。突出抓好工业危险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贯彻实施《北仑区一般工业固废分类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一般工业固废的分类标准,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督促企业做好一般固废产生种类、属性、数量、去向等信息填报。鼓励各街道因地制宜设立一般工业固废分拣点,推进一般工业固废物源头分类标准化建设工作。到2021年底,建立较为完善的一般工业固废全过程闭环管理体系,搭建以企业源头分类为基础、网格化管理为手段、终端处置合法化为目的地一般工业固废分类管理平台,形成“源头可溯、处置规范、监管到位”的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治理体系。(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三)坚持应收尽收,全面实现收集转运专业化
1.建立健全全域固废收集专业化体系
(1)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积极构建“体系完整、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环保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遵循“一类垃圾一套收运体系”的原则,进一步调整优化收运线路和频次,发挥垃圾分类信息化平台作用,提高分类收运精细化管理水平。扩大居住小区以外的定时定点定线规范化收运。以生活垃圾收运车辆监管平台为基础,在GPS、视频监管的基础上,推进垃圾收运车辆车载称重的安装使用工作。推进餐厨垃圾收运管理,推行“集中转运为主、分散转运为辅、直运为补充”模式。推进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和园林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模式,街道选址建立中转(分选)站,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委托收运单位实施规范收运处置。(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
(2)加快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储体系建设
建立一般工业固废“网格化”收运系统。建立“规范化、专业化、服务化”收运体系,形成“工业园区、街道、区”三级一般工业固废管理网格,提高固废规范化处理能力与收运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以街道和工业园区为回收单元,依托区域再生资源回收、生活垃圾收储等体系,培育规范化市场运作的一般工业固废物业化管理队伍,建立一般工业固废“网格化”分类回收系统。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街道、园区在辖区内配备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储与分拣中心。(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局)
规范工业固废市场运行体系,积极培育环保服务产业专业化队伍。通过公开招标或签定战略伙伴关系等形式,引入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以最大限度回收利用和减量为目的,统一与产废企业签订处置协议,协助企业开展源头分类指导、中间规范收运、终端合理处置的一体化服务工作。2020年底前,全面推进一般工业固废源头分类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健全一般工业固废综合收集、运输、分拣与处置体系。(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
(3)推进农业废弃物标准化收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农业废弃物收集体系。坚持规划先行,按照合理运距规划建设规范的秸秆收储点。鼓励社会力量和企业资本投入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秸秆收储点建设列入村集体财产、企业租用支付费用、收储利润村民共享的利益链接机制,积极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参与收储点运营管理,确保秸秆收储点建设“依法建设、持续利用、一次建成、长久获益”。贯彻《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等4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工作的意见》,积极引导建立街道、村回收网点,采取以旧换新、政府补贴等模式,鼓励农民、农民合作社等企业和个人开展地膜回收和储运,逐步构建由政府、农户、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和“使用者归集、分类处理、政府扶持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推行废旧农膜分类回收处理,无利用价值的废旧地膜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以农田数量为依据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点,建立以街道为责任主体,“农村保洁队、街道回收点、专业公司外运处置”的三级农药包装管理体系。按照“谁购买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谁生产谁处理”的原则,探索废弃农药包装物押金制度和基于市场机制的回收处理机制。力争到2021年,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覆盖率达100%。(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4)健全社会源危险废物和有害垃圾收运体系
健全医疗废物收运体系。严格按照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确保医疗机构内部分类管理、规范暂存、申报登记等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推广小箱进大箱回收医疗废物的做法。进一步健全小型医疗机构、诊所医疗废物收运体系,推广实行第三方专业单位联片上门收集制度,实现规范化收运体系城乡无缝衔接,减少医疗废物风险事件的发生。(责任单位:区卫健局、生态环境分局)
加强实验室废物收运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对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检测机构等单位实验室废物收集、贮存、转运网络体系建设,实验室废弃物集中统一收运覆盖率保持100%。(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科技局)
完善家庭源危险废物(有害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以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为契机,以社区为重点,全面推进有害垃圾分类收集、贮存专用容器及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体系。进一步健全有害垃圾收集日制度。(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
在部分重点行业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按国家相关要求实施铅酸蓄电池、动力电池、电器电子产品、汽车等行业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到2022年,基本建成废弃产品逆向回收体系。明确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和收集许可制度及转移管理要求,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的收集处理体系。探索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处置固废机制。(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生态环境分局)
2.积极完善小微企业危废收运模式。2020年出台《北仑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工作方案》,因地制宜,通过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委托授权等模式,至2020年底完成辖区内产废单位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率90%以上,至2021年底前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全覆盖。培育专业化的服务队伍,建立健全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不及时、处置出路不通畅、处置成本高的问题。收运单位应严格落实国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从事收运工作,优化收费价格设置,设定合理基础收费价格,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
3.加大固体废物转运环节规范化建设。对生活垃圾分类收
运车辆标识规范统一,加强车容车貌监管,严格实施生活垃圾密闭运输要求,坚决杜绝垃圾抛洒、污水滴漏、混收混运问题,减少收运扰民问题,确保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工作安全、环保、规范。培育第三方服务企业,基于市场化机制开展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工业污泥的收运。实行运输企业备案制度,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撒等污染防治措施,配备车载GPS,执行固废转移交接记录,实现全过程动态监管。禁止拖拉机、农用车以及无道路货物运输许可证的车辆运输工业固废和工业污泥。(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公安分局)
1.深化拓展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渠道
(1)深化工业园区循环化生态化改造。加快推进和深化提升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国家、省级产业园区平台的循环化改造工作,完善支柱产业循环经济链条,大力促进产业间协作共生发展,打造绿色低碳循环型园区。加强工业集聚区在功能分区、集中治污、协同处置固废等方面的整体规划。探索建立具有北仑特色的以化工、电力、钢铁、建材、造纸等临港企业间相互共生、产业间要素共享、区域内能源资源梯级高效利用的临港产业共生体系,促进循环经济产业链网建设,培育一批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建立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全面提升工业循环化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区经信局、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局)
(2)继续拓展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渠道。努力打造工业固废“回收网络化、分拣工厂化、利用高效化、监管信息化”回收利用体系,促进工业固废的回收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9%以上。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有稳定综合利用渠道的,鼓励企业间开展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跨区域合作,同时做好跨区域转运的联单管理制度。扶持产学研合作,重点突破废油、工业污泥等工业固废的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解决关键的技术瓶颈问题。(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区科技局)
2.着力推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1)建立多途径的秸秆利用模式。加强示范引导,推进秸秆机械粉碎还田、阳光堆肥等资源化利用。努力培育秸秆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扶持中小规模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实施秸秆肥料、燃料、饲料等产业化利用。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2)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以肥料化和能源化为主要利用方向,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面落实农牧对接“一场一对策”,统筹推进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培育1个农牧对接的绿色循环体,打造一批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基地。建立畜牧业与种植业、林业的“点对点、量对量”对接消纳机制,加快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加强长效运维。重点推广有机肥集中处理模式,推进畜禽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全产业链建设,到2021年,全区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3)推进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各街道要建立健全以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为主的废旧农膜回收网点。分类确定回收处置方式,对具有二次使用价值的废旧棚膜、菌棒膜等,由使用者归集、市场主体回收二次利用;对无利用价值的废旧超薄地膜,配置田间收集设施,纳入当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进一步探索市场化机制,采取设备补贴、实物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企业从事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及加工。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到2021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率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到2022年,全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力争实现全量回收。(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
3.加快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1)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衔接。支持结合生活垃圾设施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回收网点、分拣中心、交易市场,形成“三位一体”的新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2020年城镇居民小区回收站点覆盖面70%以上,新建小区同步配套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完善城乡融合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回收网络。制定低值可回收物补贴制度,加快建立回收体系,推进大件垃圾、混合型塑料、泡沫、纺织物、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交易,促进形成可回收物资源化的本地闭环。(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2)大力支持基于“物联网+”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引导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向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方向发展。鼓励回收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信息管理公共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回收网络。推动传统销售企业、电商、物流公司等利用销售配送网络,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因地制宜推广回收机、回收超市等回收方式。到2020年底,全区培育有实力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1家以上,城镇、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至2022年,城镇、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0%。(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
4.统筹建筑、园林废弃物及污淤泥资源化利用
(1)加强对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的服务指导。建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协同工作模式,开展多部门合作,有序推进政策制定、市场推广、产业宣导等工作。加强设计环节引导,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动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培育新墙材市场,鼓励新型墙体材料和预搅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使用建筑材料再生骨料。指导帮助建筑垃圾资源利用技术研发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申请再生节能建筑材料产业引导专项补助。加强服务全区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建设,规范提升处置能力,积极拓展工程、绿化回填等方式予以利用。至2022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经信局)
(2)推动建筑渣土和工程泥浆的就近消纳。继续推行建筑渣土和工程泥浆的供需对接,优化政府信息化平台的对接服务,鼓励其就近消纳利用。积极拓展基础回填、绿化用土、制砖利用、低洼地填高等多种利用途径。制定工程泥浆现场固化制度,要求符合现场固化条件的大型工地按照泥浆固化标准实施现场固化处理,提高处理效率,降低处理费用。(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
(3)加强污水厂污泥和河道淤泥资源化利用。加强各级城镇污水处理厂出厂污泥的泥质监管,督促企业采取先进高效的稳定化预处理技术,确保出厂泥质符合后续利用处置要求。在确保无害化的前提下,推广利用污泥生产新型建材和园林绿化基质土改良剂。加强河道清淤淤泥土地利用和绿化利用等资源化方式。(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
(4)加快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公园、景区管理部门开展园林绿化垃圾就地处理与消纳,采取堆肥处理和粉碎覆土技术,实现资源化产品“自产自用”。(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文广旅体局)
5.促进危险废弃物分类综合利用
(1)提升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开展危废综合利用设施规范化改造,提升一批规模小、工艺水平落后的综合利用设施。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推进电镀污泥、船舶油污水的综合利用及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宁波钢铁公司消纳电镀污泥、废弃金属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提升处理能力。(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
(2)试行医疗可回收物的收集利用。根据《关于转发医疗机构可回收废塑料回收试点企业有关信息的通知》(国卫医质量便函〔2018〕343号),医疗卫生机构应与资源回收试点企业签订协议,开展医疗可回收物的收集工作。重点开展医疗机构源头的垃圾分类收集,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污染的输液瓶(袋)应按可回收物单独回收、集中存放。至2021年,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1.加快补齐一般工业固废设施缺口。加快推进宁波鸿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渣土、污泥等固废综合利用生产项目,确保2020年底前建成。加快协调工作,落实属地街道责任,2021年上半年开工建设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王家安全填埋场项目(兼顾填埋部分不能焚烧的一般工业固废),力争2022年上半年建成。推进光大环保、市政园林等4家公司投资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工业污泥以及餐厨垃圾综合焚烧项目,力争2022年底前建成。同时,光大环保能源(宁波)有限公司加大对协同处置我区可焚烧一般工业固废的支持力度,确保全区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理率稳定在99%以上。此外,考虑到我区未来发展需要,还应继续创造条件,积极谋划其它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项目。到2022年,基本实现区内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能力与产生量相匹配,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理率进一步提升。(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2.统筹推进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深入推进“泥水同治”,统筹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减量和利用处置设施建设。鼓励新建重点工业企业自建处置设施消纳自产污泥,确保污泥得到规范处置。加强污泥处置设施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建设处置设施,优先建设污泥焚烧处置设施,禁止原生污泥直接填埋。实施宁波富仕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污泥干化线扩建。(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3.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保障。我区生活垃圾以焚烧和综合利用为主,卫生填埋为应急措施。厨余垃圾根据市统筹对分类质量好的优先收运至市厨余垃圾处理厂处理,可回收垃圾进入再生资源流通市场,其它垃圾运至光大环保能源(宁波)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此外,结合市级资源循环基地建设,统筹规划,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园区化。(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4.优化危废利用处置设施能力
(1)推进危险废物处置重点工程建设。加快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工业炉窑协同处置重金属污泥试点项目建设,优化工艺参数,加快提升实际处置能力。推进北仑环保固废公司医疗废物消毒处置线技改扩建项目,统筹保障和提升宁波市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区卫健局)
(2)探索优化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能力。着眼于技术发展趋势,积极优化垃圾焚烧厂的配套飞灰处置能力。探索改变危险废物填埋定位,对填埋场区进行分类分区,将危险废物填埋的最终处置功能转变为资源贮存功能,并保证在其有限寿命期内的环境安全性。(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执法局)
(3)规范引导自建危废利用处置设施。发挥大企业优势,鼓励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在1万吨以上的企业和2万吨以上的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废利用处置设施,并依法对外经营。全面提升现有产废单位自建利用处置设施管理水平,淘汰落后工艺和设施,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已有设施能够满足区域近远期危废处置需求的情况下,不再新建同类型的危废处置设施。(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局)
1.加强固废全方位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街道(村)属地监管作用,从“生产源头、转移过程、处置末端”等三个环节重点突破,加强对各领域的固废监管。工业固废产生企业应通过“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固废全过程综合监管平台”如实报告固废种类、数量、去向及利用处置情况,建立健全管理台账,签订规范的处置合同。行业主管部门应各司其职,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现场监管,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固废管理各项制度要求。加强第三方收运服务监管,重点监督检查将固废处置费用直接交付运输单位、无正规合同或者委托个人全权处置的产废企业。要将废弃电子电器、废旧汽车、建筑装修、车辆维修等行业废弃物的收运、处理纳入监督管理范围,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交通局、区卫健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
2.持续加强综合执法打击力度。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部门管理力量,将固废收运处置纳入综合整治、执法、与考核体系。强化日常抽查,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固废非法转移、倾倒行为以及无证从事报废汽车等特殊固废收集、利用与处置经营活动。加强多部门联合检查执法,确保整治取得成效。深入实施固废违法有奖举报制度,督促街道、村建立完善网格化的巡查机制,推动形成固废违法案件群防群治体系。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对违法案件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查处。综合运用行政处罚、环保信用与信贷、媒体曝光等手段,实施环境违法黑名单和产业禁入制度,合力构建实施严惩重罚制度体系,形成环境执法高压震慑态势。至2022年,村网格化巡查队伍覆盖率和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查处率均保持100%。(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卫健局、区传媒中心)
3.强化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运、利用、处置全过程的监管体系,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危险废物监管业务指导,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手段和机制。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将危险废物检查纳入环境执法“双随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转移、非法利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收运单位应落实主体责任,对服务范围内小微企业危废的申报、收运及处置工作全面负责,通过“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固废全过程综合监管平台”进行如实申报,并建立小微企业危废收运与处置等记录台账。(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卫健局、区交通局)
1.激发治理市场主体活力
(1)积极开展固废处理利用产业培育。发挥北仑本地企业在固废资源化领域的技术、经营管理和资本优势,加强促进固废处理产业化、市场化和园区化规模化发展的政策研究,提高产业规范发展下的市场活力。要顺应固废处理产业由末端处理向“收运处”一体发展的趋势,为企业的业务延伸拓展创造条件。推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主导下的企业集团模式,整合相关部门所属资源循环企业,政企分开。鼓励第三方服务单位开展固废管理延伸服务,协助产废单位做好固废申报登记、厂内暂存、转移运输以及相关的污染防治等工作。至2021年,重点在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再生资源回收、建筑渣土等领域培养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3个以上。(责任单位:区经信局、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
(2)加大固废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政策扶持。充分利用市场经济机制,通过对供求关系的宏观调控推动处置价格合理化,构建就地就近、价格合理、途径便捷的利用处置渠道。在工业污泥、低值工业固废、低值再生资源等固废综合利用领域,实施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和补贴政策,推行增值税有条件即征即退。推动地膜回收与地膜使用成本联动,引导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开展地膜回收。加大地膜回收机具补贴力度,全面推进机械化回收。研究制定地膜回收加工的税收、用电等支持政策,推动形成回收加工体系。利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对畜禽养殖生产、除臭以及资源化利用设备、秸秆打捆等农机采购进行补贴支持。落实规模畜禽养殖相关养殖活动的农业用电政策,完善商品有机肥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经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
2.强化陆海固废共管共治
(1)加强海洋垃圾综合治理。加强海岸垃圾污染防治,沿岸(含海岛)高潮线向陆一侧一定范围内,禁止生活垃圾和工业固废堆放、填埋。高潮线向海一侧,落实海洋垃圾各项管理制度,及时开展海洋垃圾打捞、清理和转运等工作。及时查处违规倾倒、堆积垃圾等行为,禁止垃圾入海。抓好源头治理,防止生活垃圾通过入海河流进入海洋。到2021年,海洋垃圾防治机制基本形成。(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体局依职责分工,同时配合海洋港口管理有关部门)
(2)加强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港口码头完善配置船舶垃圾、污水接收设施,提高含油污水处置能力,强化运营管理,主动做好靠泊船舶的污染物接收工作,做好接收记录并建立台账。建立海事、港航、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互通,强化对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环节的监管,健全与完善港口(码头、装卸点)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体系。强化对船舶作业人员的宣传教育,推广绿色消费理念,促进船舶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依法加强船舶垃圾排放管理,加大对违法船舶的处理力度。(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依职责分工,同时配合海事及港航管理有关部门)
3.破解固体废物底数摸清难
(1)全面推进固体废物信息电子化申报。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应加强对辖区涉废单位的培训指导与服务,压实涉废单位固废信息申报责任,在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医疗废物等主要领域逐步实现电子化申报。至2022年,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企事业单位上网率保持80%以上。(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
(2)创新工业固废环境监控手段。对重点工业固废产生单位实施企业内部监控,在出入口、贮存场所等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管理平台联网,监控信息应保存3个月以上,实现废物流转信息“可追溯”。(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
4.破解综合利用产品出路难
(1)畅通再生建材使用渠道。通过工艺优化等措施努力提高再生产品质量。在满足工程建筑质量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在旧城更新改造、大型市政基础设施等政府投资公共工程建设中,优先推行使用以大宗工业固废等为原料的综合利用建材产品和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对使用再生产品比例较高的工程项目,在设计评优等活动中予以适当倾斜。(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
(2)维护市场秩序。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动生态环境、安监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保护优质产品和优秀企业,打击劣质产品和失信企业。(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
(3)实施有机肥代替化肥行动。以现代农业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特色农产品优势产区为重点,通过以点带面,加大有机肥的推广应用力度,打造一批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片和示范基地。力争到2022年,全区每年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4000吨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5.破解利用处置项目落地难
(1)强化规划引导和精心管理。将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纳入
城市公共基础设施范围,形成规划“一张图”。高标准建设、精细化运管,探索形成与周边环境和谐共融的发展模式,注重设施环境美化建设,减小邻避效应。优先支持固废利用处置行业领跑企业改建扩建。继续推进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向公众开放,接受公众参观与监督。(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2)统筹建设资源循环产业基地。积极配合市级层面,按“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思路,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模式,形成城市多源固废集中化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通过产业链耦合、基础设施共享、公共空间共建等方式,化解单一企业选址难、环境污染控制成本高、处理残余物运输成本高等难题,最大化地发挥固废处理企业的协同效应。(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经信局、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住建局)
6.破解固废处置设施协同难
(1)实现固废处理设施跨种类统筹。进一步健全各领域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含中转站、分拣中心等收储设施)统筹协调机制,促进共建共享。推动园林绿化垃圾、餐厨(厨余)发酵沼渣、畜禽粪便协同处置,与污泥(淤泥)、建筑渣土协同生产营养土。加大对建筑渣土、污泥(淤泥)生产烧结砖、陶粒的扶持力度,扩大建筑渣土和污泥(淤泥)处置渠道。(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
(2)加大固体废物处理与工业生产的协同。进一步挖掘钢铁厂高炉、发电厂锅炉及其它工业窑炉设施协同处理固体废物的潜力,加大对协同处理工艺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从安全生产、质量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多方面,规范、优化协同处置方案,促进企业提升协同处置综合效益。(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
(一)组织保障
1.建立工作专班,明晰责任分工。区土壤办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北仑区建设浙江省“无废城市”工作。属地街道要认真落实责任,切实强化监管,各部门应根据本《方案》落实职责,强化担当,密切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成立北仑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承担年度计划制定、实施过程咨询、进度调度管理、年度考核统计等职能。分解细化“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单位、工作进度、时间安排等。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确保《方案》重点任务的顺利推进。
2.列为年度重点,强化督查考核。将“无废城市”建设列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纳入“美丽北仑”建设考核体系。构建强有力的反馈整改机制,确保按进度安排开展相关工作。“无废城市”目标评价考核实行党政同责,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作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对固体废物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技术保障
1.深化产研合作,加强技术转化。深化产学研合作,在工业固废减量化、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城市建筑垃圾及污泥资源化利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海洋绿色发展等方面积极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动各领域固废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水平的提升。推进废弃物源头控制及处理处置技术示范,加速促进先进适用技术转化落地。
2.加强人才培育,提升创新能力。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和完善人才培养、引进、培育和发展机制。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加大对工业固废、建筑工程渣土泥浆、海洋垃圾处置及资源化领域技术研发能力的培育提升。依托临港产业集群优势和高校科研院所集聚优势,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促进信息共享,提供咨询、评估、人才培养等增值创新服务。
3.借助信息技术,提高管理效能。以打造“数字北仑”为契机,充分利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各种信息资源,着力提升固废监管智能化水平,构建对产废、运输、处置等环节的全流程信息化监管。构建基于“互联网+”的部门协调联动共享机制,共享固废信息数据资源,及时掌握“无废城市”指标和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对接和共享信用评价与执法处罚等数据,提升跨部门的整体管理水平与能力。
(三)要素保障
1.拓宽筹集渠道,保障资金需求。“无废城市”建设项目要多渠道、多模式广泛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提升设施建设和后续运营水平。要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扶持力度,支持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垃圾分类回收、渣土污泥资源化利用等重点领域。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等工作经费,重点保障设施建设和长效运维经费。引导支持科技创新、服务业发展等专项资金逐步向“无废城市”建设重点领域聚集。各项目管理部门要将《方案》中重点工程纳入优先申报范围,争取上级相关资金支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持续加大绿色信贷业务创新和推广力度,建立绿色信贷贴息制度和担保制度,进一步推广生态环境绿色保险。
2.加大服务力度,支持项目建设。统筹运用相关政策,对“无废城市”建设项目优先予以优惠支持,激发市场活力。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支持政策,加大对“无废城市”重点领域技术创新项目建设的支持。对固废综合利用产品,在政府采购上给予优先支持。围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筛选出一批重点支撑项目,建立重点项目动态数据库,开通“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加大服务力度,在用地、用水、用能等方面给予必要倾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氛围保障
1.做深宣传教育,形成良好氛围
采取多种方式扩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进领导干部“无废城市”建设培训,提高专业认知。将“无废城市”宣传工作纳入文明单位工作考核。鼓励工会、共青团、社会团体、社会管理机构积极开展“无废城市”宣传教育。丰富载体形式,确保宣传效果。构建生态文明教育体系,面向学校、社区、家庭、企业、旅游景点和酒店宾馆等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推广“无废城市”理念,培育“无废”文化。
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全社会的参与意识。通过举办各类“无
废文化”宣传与实践活动,全面开展“无废细胞”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公众对“无废城市”的认知度和满意度。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发挥“小手拉大手”的带动作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理知识,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加强企业“无废”宣教工作,以不同产业领域绿色发展路径为宣传交流重点,提高企业对“无废城市”建设的认识。
2.做实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完善“无废城市”建设信息公开通道。充分利用各类信息平台,定期发布、更新各类固废环境信息和“无废城市”建设重点任务、工程进展,提高群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关注度和监督力度。产废单位应利用信息公开平台,依法公开各类固废的产生、利用与处置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
畅通“无废城市”建设意见反馈渠道。建设多种形式的意见反馈平台,充分发挥群众的参与权,广泛接受公众监督,认真听取公众反馈意见,邀请企业、高校、社区等不同群体参与“无废城市”座谈交流,加强互动,提高全社会对“无废城市”建设的理解支持。